(一)上班骨折了,到底算不算工伤?
咱们得明确一点,不是所有在上班时候发生的骨折都一定能算工伤,法律上对“工伤”是有明确界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这么几种常见的情况,上班骨折了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 最典型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比如说,你在车间操作机器,不小心被机器夹伤导致骨折;或者在办公室搬文件柜,不小心滑倒摔骨折了,这种情况,“三工”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都齐了,通常没问题。
- 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的骨折。比如你早上骑电动车上班,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倒了,导致腿骨骨折,交警认定对方全责或者主要责任,那这种情况也能算工伤。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上班前,你在工位上整理第二天要用的工具,不小心被掉落的工具砸到脚骨折了;或者下班后,你在仓库锁门时,被掉落的货物砸伤手骨折了。
-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比如说,你是超市收银员,因为劝阻顾客插队,被对方打伤导致骨折,这也算。
也有一些情况不算工伤,比如你在上班时间偷偷跑出去办私事受伤了,或者因为醉酒、吸毒导致的事故,那肯定不行,是不是工伤,得看具体情况。
(二)万一真认定为工伤了,能赔多少钱?
这个问题是大家最关心的,但说实话,这可不是一个“一刀切”的数字,它跟你的伤残等级、工资水平、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以及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等因素都有关系,咱们可以捋一捋工伤赔偿通常都包括哪些方面:
- 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比如手术费、药费、住院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给你交社保,那这笔钱就得单位掏。
-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按当地规定的标准领取。
- 护理费:如果骨折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那么会有护理费。
-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这一点非常重要!你因为骨折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你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这段时间老板得照常给你发工资!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你伤情稳定了,要去做一个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根据伤残等级,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没交社保的话)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一般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是9个月,一级是27个月,这个数字是固定的。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是在你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才有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
举个例子,假设小王在苏州一家工厂上班,月工资6000元,因工导致十级伤残,单位交了社保,那么他大概能拿到:
- 医疗费实报实销。
- 停工留薪期工资(假设3个月):6000元/月 × 3 = 18000元。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00元/月 × 7 = 42000元。
- 如果他后续不干了,解除劳动合同,苏州的十级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3万元左右,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1.5万元左右(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 这么一算,光是后面三项现金赔偿就有好几万了,还不算医疗费,这笔赔偿对于受伤职工来说是很重要的保障。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个简单的例子:老张是某建筑公司的工人,在工地上砌墙时,脚手架突然松动,老张摔了下来,导致右腿胫骨骨折。
- 第一步:确认工伤。老张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完全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公司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老张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申请,老张或者他的家人可以在1年内直接向当地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第二步:劳动能力鉴定。老张治疗终结后,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假设鉴定为九级伤残。
- 第三步:计算赔偿。老张月工资8000元。
- 停工留薪期工资:假设医生建议休息6个月,就是8000元 × 6 = 48000元。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8000元 × 9 = 72000元。
- 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等按实际发生报销。
- 如果老张伤好后不想再回工地干了,与公司解除合同,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数额参照当地规定,比如某省九级分别是8万和4万)。
- 结果:老张通过法律途径,顺利拿到了应有的赔偿,解决了后续的治疗和生活问题。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以十级伤残为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律师总结
各位朋友,上班时骨折可不是小事,身体受苦,心里也急,遇到这种情况,大家首先要冷静,记住以下几点:
- 及时就医,保留证据:第一时间去正规医院治疗,所有的诊断证明、医疗票据都要妥善保管,尽可能保留事故现场的证据,比如拍照、录像,或者找到目击证人。
- 确认是否工伤:对照我上面说的几种情况,初步判断一下自己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 催促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单位不积极,别怕,自己或家人也可以去申请。
- 安心养伤,关注停工留薪期:这段时间工资照发,别被单位忽悠了。
-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这是计算赔偿的重要依据。
- 依法索赔:根据鉴定结果,和单位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甚至向法院起诉。
咱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遇到工伤骨折,不要自认倒霉,也不要轻易被单位的“小恩小惠”打发,该走的程序一步不能少,该拿的赔偿一分不能少,如果过程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能帮你更好地维护权益。 能帮到大家,祝大家工作顺利,平平安安!有法律问题,随时找我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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