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伤保险?打工人必知的安全垫解析
你的职场"防护盾" 老王在工厂操作机器时不小心被轧伤手指,住院治疗花了3万块,老板一句"你自己不小心",就想撇清责任,幸好老王参保了工伤保险,医疗费全额报销,休养期间还能领工资的80%!工伤保险其实...
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多挣点钱改善生活,可万一,我是说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那可真是让人揪心,不光身体受苦,耽误工作,还可能面临经济压力,了解工伤赔偿那点事儿,对咱们劳动者来说,太重要了!
咱们得明白,不是在工作地方磕了碰了都叫工伤,法律上对工伤有明确的界定,简单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肯定算,你在车间操作机器,不小心被机器弄伤了手;或者你是建筑工人,在脚手架上摔下来了。

还有几种常见的情况也可能算工伤,
工伤了,第一步该做什么?别慌,按步骤来!
万一真不幸发生了工伤,大家千万别慌,也别想着“小事儿,忍忍就过去了”,或者怕得罪老板不敢声张,你的合法权益,得自己主动去争取!
以案说法:别让“私了”坑了你!
咱们来看个小例子:
小王在一家小装修公司干活,没签劳动合同,一天,他在给客户家安装天花板时,不小心从梯子上摔了下来,导致腿部骨折,老板送他去了医院,垫付了部分医药费后,就找到小王,说:“小王啊,咱们都是熟人,公司也不容易,我再给你2万块钱,这事就算了了,你看行不?” 小王想着自己也没合同,怕麻烦,就答应了,签了个“一次性了结,互不追究”的协议。
结果呢?小王后续治疗又花了不少钱,而且腿伤恢复后,走路也受影响,鉴定下来构成了十级伤残,按照法律规定,他至少能拿到七八万的赔偿,这时候他再去找老板,老板拿出协议,说早就说好了,小王后悔莫及。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发生工伤后,不要轻易“私了”,尤其是在没有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老板给的“封口费”往往远低于法定赔偿标准,如果实在要协商,也要咨询专业人士,或者等拿到工伤认定和鉴定结果后,心里有数了再谈。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更有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律师总结
各位工友,工伤维权之路可能会有些曲折,尤其是当老板不配合、单位没买社保的时候,但请记住,法律是站在咱们劳动者这边的!
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大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但万一不幸发生工伤,也请勇敢、理性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具体问题,欢迎大家留言或私信咨询。
祝大家工作顺利,平平安安!
一、什么是工伤?先搞清楚算不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多挣点钱改善生活,可万一,我是说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那可真是让人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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