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伤赔偿能拿多少钱?怎么赔?万一认定不了怎么办?
内容** 哎呀,说起工伤,这真是个让人头疼的事儿,本来上班挣钱就不容易,再受个伤,身体受苦不说,家里的经济来源可能也断了,咱们首先得搞明白,一旦不幸遭遇工伤,咱们到底能拿到哪些赔偿,这些赔偿又是怎么...
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挣钱养家,可天有不测风云,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磕了碰了,那可真是让人既心疼身体又糟心后续,这时候,“工伤认定”就成了咱们受伤职工的“救命稻草”,很多朋友这时候就懵了:啥是工伤认定啊?我这情况算不算?怎么去申请啊?万一单位不认,或者认定结果说我这不算工伤,那我岂不是亏大了?别慌,您的这些疑问,今天我就给您掰扯清楚。
啥样的情况才算工伤?—— 工伤认定的“敲门砖”

咱们得明白,不是在工作时受的伤都能算工伤,法律上对工伤有明确的界定,得满足几个核心要素:
除了这些“三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导致的事故伤害,还有几种特殊情况也能算工伤,
认定工伤,咱们该咋申请?—— 手把手教你走流程
一旦发生工伤,别光顾着养伤,申请工伤认定得赶紧提上日程!
谁来申请?
去哪儿申请?一般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事故发生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下设的工伤认定部门申请。
需要准备啥材料?
万一……我是说万一,工伤认定没通过,怎么办?
这确实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如果人社局出具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也别一下子就绝望了。
你要仔细看清楚决定书上写的不予认定的理由是什么,是因为证据不足?还是因为确实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如果觉得人社局的决定不对,咱们是有救济途径的: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你觉得自己搞不定,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帮忙,毕竟法律程序还是挺复杂的。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小例子,让大家更明白。
案例:老王是一家装修公司的木工,在给客户家装修时,不小心被电锯锯伤了手,公司老板当时挺积极,送老王去了医院,但之后就不想管了,说这是老王自己不小心,不算工伤,还说没跟老王签劳动合同,不算公司员工。
分析:老王这种情况,明显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客户家是他的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操作电锯)受伤的,完全符合“三工”原则,理应认定为工伤。
至于没签劳动合同,这没关系!老王可以搜集工牌、工服、老板发工资的转账记录、工友的证言,甚至和老板的聊天记录,只要能证明他和装修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行,老王可以自己去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配合,老王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更有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律师总结:
工伤认定,对于咱们受伤的职工来说,是维权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它关系到我们能不能拿到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一系列应有的赔偿。
大家一定要记住: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安全第一,但万一不幸发生工伤,也希望大家能沉着应对,依法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啥不清楚的,随时可以咨询专业人士,祝大家都平平安安!
工伤了?别急!怎么认定工伤?万一认定不了怎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挣钱养家,可天有不测风云,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磕了碰了,那可真是让人既心疼身体又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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