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成轻伤怎么算工伤?满足啥条件才能赔?
内容** 大伙儿出来打工,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挣钱养家,可有时候,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工作中难免遇到一些摩擦,甚至升级成肢体冲突,最后落了个轻伤,这时候,受伤的工友心里肯定特憋屈:我这是在上班啊,出了...
说起工伤,咱第一反应可能就是在单位干活儿受伤了,但具体咋才算工伤,这里面学问可不小,不是说在单位磕了碰了就一定能算工伤,也不是说受了伤单位就必须全权负责,工伤的认定,得讲究证据,也得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那到底啥样的情况才算工伤呢?简单说,得同时满足几个基本条件,咱们业内叫“三工”原则,听我给你掰开揉碎了说:

除了这“三工”基本原则,还有些特殊情况也能算工伤,
还有一种叫“视同工伤”的情况,虽然不是直接因为工作原因,但法律也把它当工伤对待,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等等。
所以你看,工伤认定可不是拍脑袋的事儿,得把这些条件都考虑到,一旦真的在工作中受了伤,第一时间肯定是赶紧就医,保存好所有的诊断证明、票据,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及时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或者自己去社保局申请,别拖着,时间长了证据不好找,有些权利也可能过期。
以案说法
给大伙儿说个前阵子我碰到的真实案例,王师傅(化名)是一家装修公司的木工,在给客户家安装吊顶的时候,不小心从梯子上摔了下来,把腿给摔骨折了。
一开始,装修公司还挺积极,垫付了医药费,可等王师傅出院要谈赔偿的时候,公司老板却含糊其辞了,说王师傅当时没按操作规程来,自己不小心,不算工伤,王师傅一听就急了,这明明是干活儿受的伤啊!
后来王师傅找到了我,我了解情况后,告诉他:“你这情况,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客户家也算因工外出的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安装吊顶)都占了,妥妥的工伤!公司老板说你违规操作,这不能成为否认工伤的理由,顶多是公司内部处理的问题,不影响工伤的认定。”
后来,我们帮助王师傅收集了他和公司的劳动关系证明(工牌、工资转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的照片(幸好当时一起干活的工友拍了几张),还有工友的证言,拿着这些材料,我们向当地社保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没过多久,工伤认定决定书就下来了,明确王师傅这属于工伤,有了这个决定书,后续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就都有了依据,公司也不得不依法进行赔偿。
你看,这就是证据和法律的力量,如果王师傅当时听了老板的话,觉得是自己不小心,那这工伤赔偿可就难了。
法条链接
咱们聊了这么多,都是有法律依据的,最主要的就是《工伤保险条例》,这里给大伙儿摘几条核心的: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些法条是咱们维护自身权益的“尚方宝剑”,虽然看着有点枯燥,但关键时刻能派上大用场。
律师总结
好了,今天关于工伤的话题就跟大伙儿聊到这儿,总结一下我的几点看法:
法律是保护咱们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真要是不幸遭遇了工伤,别害怕,别退缩,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希望今天的分享对大伙儿有帮助,也祝愿各位工作顺利,平平安安!有其他法律问题,也欢迎随时找我聊聊。
工伤咋认定?满足啥条件才算?出了事该咋整?,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说起工伤,咱第一反应可能就是在单位干活儿受伤了,但具体咋才算工伤,这里面学问可不小,不是说在单位磕了碰了就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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