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津贴,到底是啥?怎么才能领到?

普法百科34秒前1

好嘞,各位朋友,我是你们的老朋友王律师,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特实在的话题——工伤津贴,这工伤津贴啊,对咱们工伤职工来说,那可是“雪中送炭”的钱,是生活的重要依靠,但真要拿到手,并且稳稳当当地拿到手,这里面还是有些门道的,今天咱就掰开揉碎了说说:工伤津贴怎么领?钱少了、停发了怎么办?

咱得明白,工伤津贴不是说你受了工伤就能随便领的,它主要是给那些因为工伤导致劳动能力受到严重损害,没法再像以前一样工作的职工的一种长期补偿,最常见的就是“伤残津贴”。

一、工伤津贴,到底是啥?怎么才能领到?

想领工伤津贴,得迈过两道坎:

  • 第一坎:工伤认定,这是前提中的前提!你得先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证明你这伤确实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才算有了“入场券”。
  • 第二坎: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下来后,还得去做“劳动能力鉴定”,看看伤残等级是多少(一级最重,十级最轻)。只有达到一至四级伤残的职工,才享受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待遇,五级、六级伤残,如果单位难以安排工作,也可以领取伤残津贴。

津贴咋领,钱从哪儿来?

  • 一级至四级伤残:这部分最明确,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是: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这里的“本人工资”,一般是指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具体算法咱后面可以细聊)
  • 五级、六级伤残:这部分稍微复杂点,如果单位能安排工作,那就领工资,不领津贴;如果单位实在安排不了合适工作,那就由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是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为60%。

划重点:

  • 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都有时间限制,千万别拖着!
  • 保存证据:工伤认定、鉴定结论、医疗记录、工资条等,所有相关的东西都要妥善保管,以后可能都用得上。

糟心!工伤津贴钱少了,甚至停发了,这可咋整?

辛辛苦苦拿到了津贴,结果发现钱不对,或者突然就停了,这无疑是雪上加霜,别慌,先找找原因,然后对症下药!

钱少了,可能是这些原因:

  • “本人工资”算低了?这是最常见的猫腻之一,有些单位为了少缴社保,可能会按低于你实际工资的基数缴费,导致你的津贴也跟着变少,这时候,你就得拿出你的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你的实际工资。
  • 伤残等级变了?极少数情况下,经过复查鉴定,伤残等级可能会发生变化,津贴也会相应调整,但这个必须有法定程序和文书。
  • 政策调整?伤残津贴是会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的,但调整通常是往上调,如果是往下调,你就得问问清楚依据是什么。

津贴停发了,又可能是为啥?

  • 你找到工作了?对于五六级伤残职工,如果单位后来又给你安排了工作,或者你自己找到了新工作有了收入,单位可能会停发津贴。
  • 你达到退休年龄了?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就停发伤残津贴,改领养老保险待遇了,如果养老保险待遇比伤残津贴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单位没给你交社保?如果是应由单位支付的津贴(比如五六级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单位没给你发,那就是单位违法了!
  • 社保机构搞错了?也有可能是社保经办机构在计算或发放时出现了失误。

遇到这些情况,咱该怎么办?

  • 第一步:问清楚!先向单位劳资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了解钱少了或停发的具体原因是什么,让他们给出书面解释或依据。
  • 第二步:查明白!根据他们给出的原因,核对自己的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看看他们说的对不对。
  • 第三步:果断维权!
    • 如果是单位的责任(比如没缴社保、无故克扣),先跟单位协商;协商不成,赶紧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是社保经办机构的问题,或者对其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别忘了,你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以案说法:单位少报工资基数,津贴缩水怎么办?

案例:老张是某机械厂的老工人,月薪8000元,不幸在一次事故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鉴定为三级伤残,按规定,他的伤残津贴应为本人工资的80%,也就是6400元/月,但他实际领到的只有4800元,老张一查才发现,单位一直是按照5000元的基数给他缴纳的工伤保险,而不是实际的8000元。

律师分析:在这个案例中,单位明显是违法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本人实际工资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由于单位少报工资基数,导致老张的伤残津贴标准降低,差额部分理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处理结果:老张在律师的帮助下,收集了自己的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据,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足伤残津贴的差额部分,并补缴社会保险,仲裁委支持了老张的请求,单位不仅要补足差额,还要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和罚款。


法条链接:这些规定你得知道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律师总结:工伤津贴维权,记住这几点!

工伤津贴是工伤职工的“养伤钱”、“活命钱”,关系到切身利益,大家一定要重视!

  1. 懂政策是前提:了解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待遇的相关规定,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
  2. 及时行动是关键:认定、鉴定、申请待遇都要趁早,别错过了时效。
  3. 保存证据是核心:工资凭证、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医疗记录、沟通记录等,统统都要留好,证据在手,维权不愁!
  4. 依法维权是保障:遇到问题别忍气吞声,也别采取过激行为,先协商,协商不成,果断走法律途径——劳动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总有一款适合你,必要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帮你出谋划策,争取最大利益。 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工伤后的路可能不好走,但请相信,法律会为咱们撑腰!有任何关于工伤待遇的问题,欢迎随时和我交流,咱们下期再见!
一、工伤津贴,到底是啥?怎么才能领到?,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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