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到底啥样才算工伤呢?
好嘞,各位朋友,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成天跟法律条文打交道的律师,今天咱们不聊别的,就聊聊咱们打工人最关心也最容易碰到的一个坎儿——工伤,谁也不想出事,但万一真遇上了,两眼一抹黑可不行,今天这篇文章,...
咱们辛辛苦苦上了一天班,下班回家的路上,就盼着能赶紧歇歇脚,或者和家人朋友聚聚,可天有不测风云,万一这路上真要出点什么磕磕碰碰,比如被车碰了一下,或者自己不小心摔了一跤,这心里头肯定就会咯噔一下:“我这算工伤不?单位管不管?” 这事儿啊,可不能一概而论,说“算”或者“不算”都太绝对了,咱们得掰开揉碎了,看看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咱们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面有几个关键词,大家可得记牢了:
“上下班途中”:这个范围可不光是从单位大门直接回家的那条路,是指从工作地点到你常驻地、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下班路上顺便去菜市场买点菜,或者去幼儿园接个孩子,只要路线合理,时间也在正常范围内,通常也会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如果你下班先去唱了个歌、喝了个酒,嗨到半夜才往家走,那这段路可能就不算了。
“非本人主要责任”:这是个核心条件!也就是说,出事了你自己不能是主要责任方,怎么判断呢?一般是看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认定你是“无责任”、“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那没问题;但如果认定你是“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那这工伤可就悬了,比如说,你下班骑车,自己闯红灯被汽车撞了,交警认定你全责,这种情况就很难认定为工伤了。
“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这里的事故类型是特定的,主要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造成的事故,以及城市里的地铁、轻轨,还有轮渡、火车这些公共交通工具导致的伤害。
简单总结一下,如果下班路上,你是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上,因为别人的主要责任导致了交通事故(包括上述特定交通工具事故)而受伤,那恭喜你,这通常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那哪些下班情况,通常不算工伤呢?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更直观一点。
案例:小王是一家公司的职员,每天骑电动车上下班,某天傍晚,小王下班后按照往常路线回家,在一个十字路口,被一辆闯红灯的小轿车撞倒,导致腿部骨折,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小轿车司机负全部责任,小王无责任。
分析:这种情况下,小王是在下班途中,受到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完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小王的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他有权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比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话)。
反过来想:如果那天是小王自己着急回家,闯了红灯,结果被正常行驶的汽车撞了,交警认定小王负主要责任,即使他是在下班路上,这种情况也很难被认定为工伤。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律师总结
所以啊,各位朋友,下班路上遭遇意外,到底算不算工伤,关键就看那几个核心要素:是不是下班途中、责任在谁、是不是交通事故类的伤害。
万一真遇上这种糟心事,大家也别慌:
法律是咱们维权的武器,但前提是咱们得了解它,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大家,让大家在辛苦工作之余,也能对自己的权益多一份了解和保障,如果情况比较复杂,建议还是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帮你分析和处理。
好了,今天就和大家聊到这儿,希望大家每天都能平平安安上班去,高高兴兴回家来!咱们下次再见!
一、 哪些下班情况,一般算工伤呢?,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辛辛苦苦上了一天班,下班回家的路上,就盼着能赶紧歇歇脚,或者和家人朋友聚聚,可天有不测风云,万一这路上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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