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受伤了怎么赔?能赔多少钱?老板不管怎么办?
大家伙儿在工地上干活,都是卖力气、拼血汗,图个平安赚钱养家,可有时候,意外就是这么不期而遇,万一真在工地上受了伤,那可真是让人揪心,别急,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大伙儿好好说道说道,工地上受伤了,这赔偿的事...
咱们在工地上干活,天天跟钢筋水泥打交道,虽说都小心再小心,但有时候意外这东西,它就是不请自来,一旦真在工地上受了伤,那滋味儿可不好受,不光身体遭罪,一家子的生计可能都受影响,知道受伤了第一步该干啥,比啥都重要!
工地上受伤了,第一时间该咋办?

这些证据就像咱们打仗的武器,越多越有力,后面维权就越有底气!
老板不认账,或者想随便给俩钱儿就打发了,咋办?
这可能是最让人窝火的情况了,活儿是给老板干的,伤是给老板受的,他倒好,翻脸不认人了!别气,咱们有办法!
一些贴心小提示: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说老李吧,在一个建筑工地上绑钢筋,有一天,脚手架突然松动,老李没站稳就摔了下来,腿给摔骨折了。
一开始,包工头还挺“仗义”,给垫付了几千块医药费,可等老李要做手术,需要一大笔钱的时候,包工头就开始支支吾吾,后来干脆说“这是你自己不小心,跟我没关系!” 这下老李可急坏了,家里等着用钱呢!
后来老李听工友说可以找律师,就找到了我,我告诉他,首先要做的就是收集证据,老李虽然没签劳动合同,但他有工牌,还有几个一起干活的老乡愿意作证,手机里还有跟包工头讨医药费的聊天记录,我帮他整理好这些材料,指导他去人社局申请了工伤认定。
认定结果下来,确认是工伤!包工头一看官方都认定了,态度立马软了不少,但在赔偿金额上还是想打折扣,我们帮老李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委根据老李的伤情(构成了伤残等级)和相关法律规定,裁决包工头支付老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一共十几万,包工头不服,上诉到法院,法院最后还是维持了仲裁裁决,老李拿到赔偿款的时候,激动得眼眶都红了,说总算没白挨这一下。
所以你看,只要咱们方法对,证据足,老板再想耍赖,也赖不掉!
法条链接:
咱们维权,不能光凭嘴说,得有法律依据,这里给大家列几条最核心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简单说,就是法律明确规定了啥是工伤,你有权申请认定,老板不赔,你就可以仲裁、起诉!
律师总结:
工友们,在工地上干活,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但万一真的不幸受伤了,请大家记住:
第一,别慌!先保命,再维权!及时就医是王道。第二,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能证明你在那儿干活、怎么受的伤、花了多少钱的东西,都留好!第三,走程序!工伤认定 -> 劳动仲裁 -> 法院起诉,一步一步来,法律会给你撑腰!第四,别轻易私了,不懂就问专业人士!别因为一时糊涂,耽误了自己的大事。
咱们出来打工,都是为了养家糊口,谁也不想出事,但真出了事,咱们也不能认怂,不能让自己的血汗白流,更不能让黑心老板逍遥法外!你们不是孤军奋战,法律就是咱们最坚强的后盾!有啥具体问题,随时找专业律师咨询。
好了,今天就聊到这儿,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顺顺利利!觉得王律师说的有用,就赶紧转发给身边的工友们吧!
工地上受伤了怎么办?老板不认账又该怎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在工地上干活,天天跟钢筋水泥打交道,虽说都小心再小心,但有时候意外这东西,它就是不请自来,一旦真在工地上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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