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了没鉴定出轻伤,后续怎么办?对结果不服又该如何?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王律师,生活中,谁也不想遇到磕磕碰碰的事儿,但真遇上了,特别是受了伤,大家最关心的肯定是怎么处理,能不能得到应有的说法和赔偿,很多朋友可能都听说过“轻伤”这个词,知道一旦构成轻...
咱们出来打工,谁都不想出意外,但万一真遇上工伤了,除了赶紧治伤,心里肯定还惦记着一件大事儿:这工伤到底咋鉴定啊?去哪儿鉴定?鉴定完了,如果我觉得结果不对,心里憋着一股气,又该咋办呢?别着急,今天我就来给大伙儿掰扯清楚。
工伤了,去哪儿做鉴定?——认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您得明白,工伤鉴定不是随便找个医院拍个片、开个证明就行的,这事儿啊,有专门的机构管,这个机构,全称一般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常是设在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就是咱们常说的人社局)下面。
具体流程大概是这样:
记住喽,不是您自己随便找个医院做个检查就算数的,一定得是这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才算数,这个鉴定是免费的,或者只收取很少的鉴定费用(具体看地方规定)。
拿到鉴定结果,心里不服气?——别慌,有办法!
鉴定结果出来了,拿到手一看,嘿,我觉得这鉴定等级太低了,或者有些情况没考虑到,心里肯定不痛快,这时候,可千万别憋着,也别冲动,法律给咱们留了维权的路子!
第一步:仔细看结论通知书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后,先别急着上火,仔细看看上面的内容,最重要的是看清楚,对这个结论不服,有没有申请再次鉴定的权利,以及申请的期限和向哪个机构申请,这些信息,正规的结论书上都会写得明明白白。
第二步:申请“再次鉴定”如果您觉得鉴定结论确实有问题,比如伤情明明很重,鉴定等级却偏低,或者鉴定过程中有些关键材料没被采纳等等,您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这个省级的鉴定委员会作出的结论,就是最终结论了。
第三步:对“最终结论”仍有异议?(极少情况)省级的最终结论出来,就尘埃落定了,但如果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鉴定程序严重违法,或者鉴定结论依据的材料是伪造的等等极端情况,理论上可以尝试通过行政诉讼等方式寻求救济,但这条路非常难,需要非常扎实的证据和专业的法律支持。
提醒一句:申请再次鉴定,也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并且要在规定的15天期限内提出,千万别错过了时间!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小例子,更直观一些。
案情:老王是一家机械厂的工人,在操作机床时不小心被机器绞伤了右手,造成右手食指骨折,单位给他申请了工伤认定,认定下来了,之后,单位又帮他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过了一阵子,鉴定结论出来了,是“未达伤残等级”,老王一看就急了,我这手指骨折了,以后干活都受影响,怎么就没等级呢?
处理过程:老王赶紧找到我咨询,我让他把所有的病历材料、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书都拿给我看,仔细研究后,我发现老王的病历里提到他的右手食指关节活动有一定受限,但鉴定报告里对此描述比较简略,我建议老王在收到结论书的15天内,准备好更详细的医疗记录(比如复查时关于关节活动度的检查报告),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结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了老王的申请,并安排了重新鉴定,这次鉴定时,专家详细检查了老王右手食指的活动情况,结合补充的医疗记录,最终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老王拿到这个结论,心里的石头才算落了地,后续的赔偿也才有了依据。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一定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通过合法途径申请再次鉴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咱们聊了这么多,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不是我瞎说。
这些法条就是咱们维权的“尚方宝剑”,关键时刻能派上大用场!
律师总结
好了,今天关于工伤鉴定机构以及对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的话题,就跟大伙儿聊到这儿,总结一下核心要点:
工伤维权,既要懂法,也要有耐心和决心,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大伙儿平平安安最好,但万一遇到事儿,也别慌,法律是咱们坚强的后盾!有啥问题,欢迎随时交流。
咱们出来打工,谁都不想出意外,但万一真遇上工伤了,除了赶紧治伤,心里肯定还惦记着一件大事儿:这工伤到底咋鉴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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