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打成轻伤了,第一时间该做啥?万一真遇上了,后续咋整?
(一)开头先给大伙儿提个醒:轻伤,可大可小,但绝对不是“没事儿”! 首先咱得明白,“轻伤”这俩字儿,听着好像不重,跟“轻微伤”就差一个字,但在法律上,那差别可就大了去了!轻微伤,一般就是赔钱、治安处...
原创文章内容:
嘿,大伙儿现在对“阳了”这事儿,估计都不陌生了,头疼脑热、嗓子吞刀片,那滋味儿确实不好受,一般咱们都是当普通感冒发烧在家歇着,养养就过去了,可问题来了,如果这“阳”是上班的时候不小心给“招”上的,算不算工伤呢?这可不是个小问题,关系到咱们的切身利益,比如医疗费、误工费啥的。

咱得明白一个大前提:不是所有“阳了”都能算工伤,这工伤啊,可不是随便就能认定的,得符合特定条件,咱们日常通勤挤地铁公交,或者在办公室里不知道被谁传染了,这种情况,通常很难认定为工伤,为啥呢?因为太普遍了,不好界定是不是直接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
划重点了啊!有些特殊情况,那“阳”了还真有可能算工伤,比如说,那些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疾控人员,还有那些保障城市运转的关键岗位,比如定点医院的保洁、救护车司机,或者是专门负责转运阳性患者的工作人员,他们因为工作性质特殊,天天跟病毒打交道,感染的风险比普通人高得多,这种情况下“阳”了,认定工伤的可能性就非常大。
再比如,如果你的工作环境比较特殊,单位没有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导致你在工作中感染了,这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或者,单位组织大型活动,因为防控不到位,导致多人感染,你作为其中一员,也可以琢磨琢磨这事儿。
所以说,“阳了”算不算工伤,不能一概而论,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那万一,我是说万一,经过判断,觉得自己这情况还真有点像工伤,那该咋整呢?别慌,下面咱就好好说道说道。
以案说法:
咱来举个例子,就叫小王吧,小王是一家医院的护士,那段时间疫情比较紧张,她所在的科室接收了不少阳性患者,因为工作太忙,防护物资有时候也比较紧张,结果没几天,小王就出现了发烧、咳嗽的症状,一测,“阳”了。
小王这情况,算不算工伤呢?
分析:小王是医护人员,她的工作就是直接接触新冠患者,属于《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里明确提到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她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感染,这种情况,就应该认定为工伤,后来,小王的单位也积极为她申请了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了她的医疗费用和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保障了她的权益。
再比如,小李是一家物流公司的货车司机,负责长途运输,有一次,他运输一批进口冷链货物,公司没有提供足够的防护装备,也没进行必要的消毒培训,结果运输回来没几天,小李就“阳”了,经过调查,这批货物的外包装检测出了新冠病毒阳性,那小李这种情况,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因为他是在工作过程中,因接触被污染的物品而感染,且单位存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情况。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这里要注意,上述通知主要是针对“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对于其他行业的人员,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这里的“事故伤害”可以理解为包括因工作原因感染病毒),或者属于“患职业病”(但新冠目前未被列入职业病目录),则可能需要结合具体工作环境、接触史等综合判断。
律师总结:
“阳了”算不算工伤,不能一刀切,大部分情况下,咱们普通上班族日常感染,很难认定为工伤,但对于那些在抗疫一线、高风险岗位,或者因工作环境、工作原因明确导致感染的劳动者,这工伤认定还是有希望的。
万一你觉得自己的情况比较特殊,有可能构成工伤,记住以下几步:
希望大家都健健康康,远离病毒,但真要是因为工作“阳”了,也别慌,拿起法律武器,该争取的权益一定要争取!咱们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必须得到保障!
原创文章内容: 嘿,大伙儿现在对“阳了”这事儿,估计都不陌生了,头疼脑热、嗓子吞刀片,那滋味儿确实不好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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