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样的情况才算工伤?认定不上又该咋办?
好嘞,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在法律圈摸爬滚打多年的律师,今天咱们来聊个大家伙儿都可能遇到,而且一旦遇上就特别揪心的事儿——工伤,谁都不想出事,但万一真在工作中受了伤,那工伤认定可就太...
大伙儿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王律师。
说起“工伤”,估计不少朋友第一反应就是“在单位干活儿受伤了就是工伤呗!”这话吧,对,但也不全对,工伤认定这里面可有不少门道,不是咱们想当然的那样,毕竟,这关系到咱们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所以必须得弄明白。

啥样算工伤?—— 工伤认定的“硬杠杠”
判断是不是工伤,有几个核心的“硬杠杠”,咱们一个一个说:
工作时间内,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这是最典型的工伤,比如说,你在车间操作机器,不小心被机器弄伤了手;或者在办公室加班,突然晕倒摔伤了,这里的“工作时间”,不仅包括正常的上班时间,还包括加班时间、以及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的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单单指你的工位或车间,还包括公司范围内的其他区域,以及因工外出的场所,甚至是在工作区域内的合理活动区域。“工作原因”是核心,就是说受伤必须是因为你履行工作职责或者与工作相关联的事情导致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上班前,你提前到岗,在准备开工的工具时不小心受伤了;或者下班后,你在整理工作资料、关闭机器设备时受伤了,这些都算。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这个也好理解,比如因为工作上的事情,被客户或者同事打伤了,只要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引起的,就算。
患职业病的:这个比较特殊,像尘肺病、噪音聋这些,是由于长期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下,接触有害物质或不良因素引起的,经过法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后,就能认定为工伤。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比如单位派你去外地出差谈业务,在出差途中出了车祸受伤了,或者在外地工作时意外失踪了,这些都算。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个是大伙儿问得最多的,得是“上下班途中”,就是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得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也就是说,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里,你不能是全责或者主要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是个兜底条款,以防有特殊情况没涵盖到。
除了上面这些“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还有几种“视同工伤”的情形,待遇上是一样的:
出了事儿单位不认咋办?—— 咱得有招儿!
最怕的就是,明明是工伤,单位却不认账,或者拖着不给办工伤认定,这时候,咱劳动者可不能慌,更不能认怂!
赶紧收集证据,保护现场:这是最重要的!受伤时的目击者、现场照片或视频、与单位负责人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录音等)、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等等,凡是能证明你和单位有劳动关系,以及你是因工受伤的证据,都赶紧收集好,越多越好!
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根据规定,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或者超过了30天,那么你本人或者你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个1年期限很重要,别错过了!
准备材料,提交申请:去当地的社保局(现在一般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咨询,他们会告诉你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比如劳动合同,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工资流水、工牌、同事证言等也能作为辅助证据)、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等待认定结果:社保部门受理后,会进行调查核实,一般在60日内会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对结果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碰上这种事,别自己扛着,要相信法律是保护咱们劳动者的!
以案说法:
给大伙儿说个前阵子我碰到的真实案例,小李(化名)是一家装修公司的木工,在给客户家安装吊顶时,不小心从梯子上摔了下来,导致腿部骨折,事故发生后,公司老板一开始还挺积极,垫付了部分医药费,但后来就不愿意管了,说小李自己不小心,不算工伤。
小李当时就懵了,不知道咋办,后来经人介绍找到了我,我了解情况后,告诉小李,他这种情况,在工作时间(给客户装修期间)、工作场所(客户家,属于因工外出的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安装吊顶)受到事故伤害,完全符合工伤认定的“三工”原则,妥妥的工伤!
我指导小李收集了他和装修公司的工资转账记录、工牌、与老板的微信沟通记录(里面有派工和受伤的内容)、医院的诊断证明,还有当时在场的另一位工友的证言,协助他向当地社保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
社保局经过调查核实,最终认定小李所受伤害为工伤,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公司老板也没话说了,后续的工伤待遇赔偿问题也就顺理成章地解决了,小李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所以说,遇到事儿不可怕,关键是要懂法、会用法,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条链接:
咱们聊了这么多,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律师总结:
好了,今天关于工伤认定的话题就跟大伙儿聊到这儿,总结一下核心点:
工伤认定是个严肃的法律程序,关系到咱们劳动者的“救命钱”,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大伙儿,万一真遇到类似情况,别犹豫,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咱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
大伙儿还有啥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我会尽量回复,觉得有用,别忘了点赞收藏,转发给身边需要的朋友!
咱们下次再聊!
王律师 敬上 [日期可以写当天,2023年10月27日]
啥样的情况才算工伤?出了事儿单位不认咋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大伙儿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王律师。 说起“工伤”,估计不少朋友第一反应就是“在单位干活儿受伤了就是工伤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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