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不还,是情分尽了还是老赖上身?该拿他怎么办!
哎,这年头最怕的不是没钱,而是明明有钱借出去了,回头却连人影都找不着,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张嘴要借两千应急,说得那叫一个诚恳:“兄弟,就一阵子,发工资立马还!”你心一软,转账秒到,结果呢?一...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平时称兄道弟,一口一个“兄弟”,结果一到借钱的时候,脸比翻书还快,今天咱们就来聊个真实又扎心的案例——黄剑,人如其名,本该是把利剑,结果却成了别人口中的“老赖”。
事情是这样的:老李和黄剑认识十几年了,从大学同学到工作伙伴,关系一直不错,去年年底,黄剑突然打电话说家里有急事,孩子要动手术,急需8万块周转,最多三个月就还,老李一听,二话不说,刷信用卡、找亲戚凑钱,硬是把钱转给了他。

可三个月过去了,黄剑没动静;半年过去了,连微信都开始已读不回;一年了,电话打过去,直接被拉黑,更离谱的是,朋友圈里黄剑还在晒三亚度假、新车提货、高档餐厅打卡……老李气得直拍桌子:“我借你救命的钱,你拿去续命生活?”
这不是借钱,这是情感绑架,是赤裸裸的老赖行为!
很多人以为,“欠债还钱”只是道德问题,其实大错特错,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民间借贷一旦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即便没有签合同,只要能证明借款事实存在(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录音等),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在黄剑这个案例里,老李虽然没有让对方写借条,但有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明确提到“借8万,三个月内还”),还有银行转账凭证,这些足以构成证据链,也就是说,老李完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黄剑偿还本金及逾期利息。
更关键的是,如果黄剑明明有钱却故意不还,甚至转移财产、逃避执行,那性质就变了——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严重的还能坐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为执业多年的律师,我见过太多像老李这样的人——重情义、讲信用,却因为太过信任,反而被“熟人”狠狠捅了一刀,我想告诉你三句话:
第一,借钱可以,但一定要留证据。
哪怕对方是你亲兄弟,也建议写个简单的借条,注明金额、用途、还款时间,最好再附上身份证复印件,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第二,别怕撕破脸,法律才是最后的底线。
很多人碍于面子不敢起诉,结果让老赖越来越猖狂,你不起诉,不是大度,是纵容。
第三,及时行动,别让时效过了才后悔。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约定还款日开始算,一旦超期,对方提出抗辩,你可能就赢不了官司了。
黄剑或许觉得自己聪明,躲得了催债,逃得了人情债,但他逃不掉法律的追责,而老李也不该继续沉默,拿起法律武器,不是冷酷,而是对自己尊严的守护。
最后送大家一句话:
朋友之间,救急不救穷,帮困不助懒。
你可以善良,但请带点锋芒。
毕竟,这世上最痛的不是没钱,而是把钱借给了不该信的人。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平时称兄道弟,一口一个“兄弟”,结果一到借钱的时候,脸比翻书还快,今天咱们就来聊个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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