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交社保,我的权益谁保障?入职上海公司后的社保困境
刚拿到Offer的喜悦还没散去,入职新公司的兴奋却被一盆冷水浇醒——签完合同后,公司居然迟迟不给我交社保!这不是个例,很多在上海打拼的职场人都遇到过类似问题,社保不仅是法律规定的企业义务,更是员工医疗...
“公司说直接给一笔钱,就不交社保了,这样划算吗?”听到这种问题,我的律师本能立刻亮起红灯——这绝对不是一道简单的数学题,而是一个法律和人性交织的博弈。
咱们先直接点破:公司不交社保,绝对不能用所谓“买断”的方式来合法化,这不是“公司优惠”,而是实打实的违法行为,社保不是一种可协商的福利,而是国家强制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的法定保障,它背后关联的是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核心权益,哪一项能真正用钱“一笔勾销”?

有些老板可能会跟你算一笔“精明账”:“你看,每个月你自己也要扣几百块,公司再贴一部分,现在公司直接把这个钱补给你现金,你到手多了,公司也省事了,双赢!”听起来好像很有诱惑力是吧?但请你冷静下来想深一层:社保的本质,是一种长期风险共担机制,它不是为了让你“当下多拿点钱”,而是确保你在生病、失业、年老甚至发生意外时,有一张最基本的安全网。
举个例子,万一不幸发生工伤,如果公司正常缴了社保,工伤保险基金会覆盖医疗费用、提供津贴;但如果没交,这些全得公司自己赔——而到那时公司会不会认账、能不能拿得出钱,全是未知数,再比如医疗保险,一旦断缴,次月就不能报销。眼下多拿的几百块,可能远不及你一场大病自费付出的零头。
从法律角度看,这种“现金换社保”的操作是完全站不住脚的。《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的缴纳义务,这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因当事人协商而免除,即使你与公司签了所谓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或《现金补偿协议》,这类协议也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属于无效,你真到了需要社保报销、退休领取养老金的时候,这份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公司该补缴的还得补缴,该承担的责任一分也逃不掉。
更现实的是,如果公司执意不交社保,员工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公司试图用“买断”方式诱使你签字放弃权益,后期你再去仲裁,公司除了要补缴社保、支付补偿金之外,还可能被处以滞纳金和罚款。
如果你正面临公司提出“现金换社保”的情况,记住以下几点: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职场如战场,但我们打的不是心机,而是保障。社保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公司不交社保、试图“买断”你的权益,表面上是你“多拿了钱”,实则你是用未来的确定性换来了眼前的不确定风险,真正靠谱的公司,绝不会在员工法定保障上动心思,你的权益,从来都不应该被“打折”或“交换”。保护好你的社保,就是保护好你人生每一个脆弱时刻的尊严。
愿你职场路上,既看得清利弊,也守得住底线。
公司不交社保,能用钱买断我的权益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公司说直接给一笔钱,就不交社保了,这样划算吗?”听到这种问题,我的律师本能立刻亮起红灯——这绝对不是一道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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