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拖多久,我才能理直气壮地辞职并要补偿?

普法百科1分钟前2

辛辛苦苦上班,就盼着发工资那天能给家里添点补贴,或者给自己买点喜欢的东西,可要是遇上老板拖欠工资,那心里真是拔凉拔凉的,别提多憋屈了!很多朋友就会问:“律师,他欠我工资,我能不能直接不干了?多久算‘严重’到可以让我‘被迫离职’呢?”

这问题问得非常好!“被迫离职”可不是咱们一时冲动说走就走的,它有法律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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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得明确一点,法律上并没有一个一刀切的规定,说“必须拖欠工资X天/月,员工才能被迫离职”,判断标准是什么呢?

核心就在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其中提到,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就是关键!

及时”怎么理解?就是劳动合同里约定的发薪日,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规定的发薪日,如果到了这个日子,工资却没影儿,那公司就已经构成了“未及时支付”。

当然啦,偶尔一两次因为银行系统故障之类的客观原因,晚个一两天,公司也及时跟大家说明了情况,并且很快就补上了,这种情况咱们一般不认为是“未及时”,但如果公司恶意拖欠,或者经常性拖欠,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足额”就更好理解了,不能少发、不能克扣,得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来。

不是说非得等上三个月半年才算数,只要公司超过了约定的发薪日,没有正当理由还不发工资,那理论上,员工就已经具备了“被迫离职”的条件。比如说,合同约定每月10号发工资,结果公司拖到20号还没发,也没给个像样的解释,那这就妥妥的是“未及时支付”了。

咱们作为劳动者,也要讲究策略和证据。“被迫离职”可不是口头说说就行,得“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且在通知里明确写清楚是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所以才解除劳动合同。这个书面通知非常重要,一定要保留好证据,比如快递签收记录、邮件发送记录等。

一旦你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被迫离职”,除了可以要求公司结清所欠工资,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怎么算?按照你在这家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个工资标准是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别再傻傻地以为“老板欠我工资,我只能自认倒霉,或者直接走人算了”,法律是站在咱们劳动者这边的!只要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咱们就有底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参考)

  1. 保留好所有证据!这是最重要的!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与老板或HR关于拖欠工资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以及你发出的书面被迫离职通知书,都要好好保存。

  2. 先礼后兵,尝试协商。如果公司只是偶尔延迟几天,且有合理解释,可以先尝试友好协商,要求其尽快支付。

  3. 及时维权,别拖太久。如果协商无果,或者公司恶意拖欠,那就要果断行动,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明确理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4. “被迫离职”的理由要写对!一定要在书面通知中写明是因为“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样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被拖欠工资确实让人闹心,但咱们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被迫离职”不是一拍脑袋的决定,而是有法可依的维权手段。关键在于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这个事实,以及咱们要按规定程序提出。

只要公司拖欠工资,超过了约定的发薪日且无合理解释,你就有权“被迫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别犹豫,别忍让,及时收集证据,勇敢地维护自己的血汗钱和合法权益!如果过程中遇到困难,随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希望大家都能顺利拿到自己应得的报酬!

文章疑问词标题,工资拖多久,我才能理直气壮地辞职并要补偿?,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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