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我被迫辞职,能拿到补偿吗?
“老板,这个月工资啥时候发啊?” “再等等,公司最近资金周转有点困难。” “都等了三个月了!我房租、房贷怎么办?” 这样的对话,是不是听着就扎心?辛辛苦苦上班,就盼着发工资那一天,可有些老板...
(一)啥叫“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简单说,就是公司先犯了错,比如欠咱们工资不给,导致咱们实在没办法继续干下去了,只能辞职,这种情况下,不是咱们主动想走,而是被公司“逼”走的!咱们劳动者是占理的一方。

(二)为啥公司欠薪,咱们辞职就能拿补偿?
这可不是空穴来风,咱们有《劳动合同法》撑腰!法律明确规定,工资是咱们劳动者的活命钱,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不给工资,就是触碰了红线!
当公司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时,咱们劳动者就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主动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公司必须给咱们经济补偿!没错,就是传说中的“N倍工资”(N是你在这家公司的工作年限,满一年算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算半个月)。
(三)具体怎么操作才能稳稳拿到补偿?
第一步:收集证据,重中之重!这是打官司、仲裁的“弹药”,没证据说啥都白搭,你得把能证明以下几点的东西都收集好:
第二步: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千万别口头辞职!这一步非常关键,必须是书面形式!可以是邮寄(推荐EMS,保留好快递单和签收记录,写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也可以是在公司内部系统提交(保留好提交记录截图)。 通知书里一定要写清楚:“因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拖欠工资共计XXXX元),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现通知公司于X年X月X日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请公司在X日内结清拖欠工资及支付经济补偿金XXXX元。”(具体金额自己算清楚)。这个通知书,就是你“被迫”的铁证!
第三步: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发完通知,就可以和公司谈了,要求结清工资和补偿,如果公司痛快给了,那最好,如果公司耍赖,或者拖着不给,那咱们就只能拿起法律武器了——去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时,把你收集的证据都交上去,仲裁委一般会支持咱们的合理诉求。
建议参考:
相关法条:
小编总结:
公司拖欠工资,咱们劳动者是有理有据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的!这不是什么“闹事儿”,而是咱们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
关键在于:一要证据确凿,二要书面通知,三要勇敢维权!别再觉得“胳膊拧不过大腿”,法律是咱们坚强的后盾,如果真遇到这种糟心事,别慌,按步骤来,该拿的钱一分都不能少!咱们付出了劳动,就该得到应有的回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你值得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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