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我被迫辞职,能拿到补偿吗?

普法百科2秒前1

(一)啥叫“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简单说,就是公司先犯了错,比如欠咱们工资不给,导致咱们实在没办法继续干下去了,只能辞职,这种情况下,不是咱们主动想走,而是被公司“逼”走的!咱们劳动者是占理的一方。

公司拖欠工资,我被迫辞职,能拿到补偿吗?

(二)为啥公司欠薪,咱们辞职就能拿补偿?

这可不是空穴来风,咱们有《劳动合同法》撑腰!法律明确规定,工资是咱们劳动者的活命钱,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不给工资,就是触碰了红线

当公司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时,咱们劳动者就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主动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公司必须给咱们经济补偿!没错,就是传说中的“N倍工资”(N是你在这家公司的工作年限,满一年算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算半个月)。

(三)具体怎么操作才能稳稳拿到补偿?

  1. 第一步:收集证据,重中之重!这是打官司、仲裁的“弹药”,没证据说啥都白搭,你得把能证明以下几点的东西都收集好:

    • 你和公司的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
    • 你的工资条、银行流水(证明你应发多少、实发多少、什么时候该发、什么时候没发)。
    • 公司拖欠工资的通知、聊天记录(比如老板或HR承认欠薪的微信、短信)、考勤记录等。证据越全,你的底气就越足!
  2. 第二步: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千万别口头辞职!这一步非常关键,必须是书面形式!可以是邮寄(推荐EMS,保留好快递单和签收记录,写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也可以是在公司内部系统提交(保留好提交记录截图)。 通知书里一定要写清楚:“因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拖欠工资共计XXXX元),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现通知公司于X年X月X日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请公司在X日内结清拖欠工资及支付经济补偿金XXXX元。”(具体金额自己算清楚)。这个通知书,就是你“被迫”的铁证!

  3. 第三步: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发完通知,就可以和公司谈了,要求结清工资和补偿,如果公司痛快给了,那最好,如果公司耍赖,或者拖着不给,那咱们就只能拿起法律武器了——去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时,把你收集的证据都交上去,仲裁委一般会支持咱们的合理诉求。


建议参考

  • 千万别冲动裸辞!没拿到钱,没发书面通知就走人,后面维权会很被动。
  • 书面通知是核心!一定要明确写是“因公司拖欠工资被迫解除”,而不是“个人原因”辞职,写“个人原因”就啥补偿都没了!
  • 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是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奖金、补贴等,具体看当地规定),不是基本工资哦!
  • 时效要注意:知道公司欠薪后,别拖太久才维权,一般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
  • 保留好所有沟通记录:和公司老板、HR的任何关于欠薪、辞职的沟通,都尽量留下书面或电子记录。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自治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公司拖欠工资,咱们劳动者是有理有据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的!这不是什么“闹事儿”,而是咱们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

关键在于:一要证据确凿,二要书面通知,三要勇敢维权!别再觉得“胳膊拧不过大腿”,法律是咱们坚强的后盾,如果真遇到这种糟心事,别慌,按步骤来,该拿的钱一分都不能少!咱们付出了劳动,就该得到应有的回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你值得被尊重!

公司拖欠工资,我被迫辞职,能拿到补偿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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