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说起打工挣钱这事儿,最怕的就是啥?活儿干了,汗流了,到了发薪日,老板却开始打太极,工资一拖再拖。这时候,不少朋友心里就犯嘀咕,老板欠薪不给,我能炒了他还拿补偿吗?
老板欠薪不给,我能“炒”了他还拿补偿吗? 咱们打工人出来混,图的就是个安稳和公平,工资,就是咱们付出劳动最直接的回报,也是养家糊口的根本,可要是遇上那种“老赖”老板,工资一欠就是仨月半年,日子可就难...
(一)啥叫“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简单说,就是因为老板那边出了幺蛾子,比如拖欠工资,搞得咱们实在没办法继续干下去了,咱们作为劳动者,有权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注意哦,这可不是咱们主动跳槽,而是老板的过错在先,把咱们“逼”走的!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咱们不仅能拿回属于自己的工资,还可能拿到一笔经济补偿金,这才是关键!

(二)老板拖欠工资,我就能“被迫解除”吗?
当然不是说晚发一天两天工资就算,法律上讲的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啥意思呢?就是老板故意拖着不给,或者给不全,而且这种情况还不是偶尔一次两次,是成了常态,或者拖欠的金额比较大。
比如说,本来该10号发工资,结果拖到月底还没影儿,问了好几次都说“再等等”,这就很可能构成“未及时”了,或者说,明明谈好月薪1万,结果每个月都只发8千,剩下的2千一直欠着,这就是“未足额”。
关键点来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不是口头说说“我不干了”就完事了。你得正式通知公司,并且在通知里明确写清楚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所以你才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个通知非常重要,一定要留下证据,比如用快递寄书面通知(记得寄EMS,保留好底单和签收记录),或者通过公司认可的内部邮件、聊天工具发送(最好是能证明对方已读或收到的方式)。
(三)这么做了,我能拿到啥?
举个栗子:小明在深圳一家公司干了3年2个月,月平均工资1万块,如果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被迫解除合同,那他能拿到的经济补偿金就是5个月工资 X 1万 = 3万5千元!再加上被拖欠的工资,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四)那具体怎么操作呢?
(二)建议参考:
(三)相关法条:
(四)小编总结:
在深圳,如果老板真的拖欠工资不给,咱们打工人不是只能忍气吞声。“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不仅能要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还能依法拿到经济补偿,关键在于证据要足,通知要规范,维权要及时。
咱们出来打工,是为了更好的生活,不是来受气和被拖欠工资的,遇到这种糟心事,千万别怕麻烦,也别觉得“胳膊拧不过大腿”,深圳是个法治城市,咱们要相信法律会给咱们一个公道! 能帮到有需要的老铁们,咱们的合法权益,要靠自己去争取!有啥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或者去咨询专业人士,祝大家都能顺利拿到自己的血汗钱!
深圳打工,老板欠薪不给,我能炒了他要赔偿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一)啥叫“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简单说,就是因为老板那边出了幺蛾子,比如拖欠工资,搞得咱们实在没办法继续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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