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1年,银行居然还给额度?这背后到底藏着什么猫腻!
老铁们,今天咱们来聊一个让人“惊呆”的现象——信用卡逾期1年,卡里居然还有额度可用! 你是不是第一反应是:“银行疯了吗?不怕钱收不回来?”别急,这事儿没那么简单,作为一名常年和法律、金融打交道的律师,...
某天突然收到催收电话,说你贷款已经逾期好几天了,利息都滚了一圈,征信也受影响了?你一脸懵:“啥?我怎么不知道?”翻遍手机短信记录,愣是找不到一条来自银行的提醒通知。
这时候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银行是不是失职了?没发短信,责任不该我全背吧?
别急,咱们今天就来掰扯清楚——贷款逾期但没收到短信通知,到底是谁的锅?你能不能免责?
很多人心里都有个默认逻辑:我办贷款的时候留了手机号,银行有我的信息,那逾期当然得发短信提醒啊!不然我怎么知道?
但现实是:银行没有法定义务必须通过短信提醒你还款。
你签贷款合同的时候,白纸黑字写的是“按期还款”,而不是“等我发短信再还”,哪怕你手机换了号、收不到短信,甚至号码被别人用了,只要你没主动更新联系方式,银行按原号码发送通知,就算履行了告知义务。
举个例子:你借了10万,约定每月15号还,结果16号还没还,银行系统自动标记逾期,开始计罚息,他们可能在15号当天或次日通过短信、APP推送、语音电话等方式提醒你,但这属于“服务性动作”,不是“法律责任”。
换句话说:没收到短信 ≠ 可以不还钱,也不等于银行违约。
虽然银行没有强制发短信的义务,但根据《民法典》和银保监的相关规定,金融机构在贷后管理中仍需尽到“合理提示”和“适当通知”的责任。
但要注意:“合理通知”≠“必须短信通知”,现在很多银行通过APP站内信、微信公众号推送、电子账单等方式进行提醒,这些也都算有效通知渠道。
所以问题的关键不是“有没有短信”,而是:银行是否采取了合理方式让你有机会知悉还款信息?
说到底,贷款是你自愿签的,钱是你花的,还款责任天然落在你身上。
就像你租房要交房租,房东没打电话提醒你,你能赖着不交吗?不能,同理,银行不是你的“还款闹钟”,它更像一个守约的合作伙伴——你按时履约,它提供资金;你违约,它依法追偿。
把希望寄托在银行发短信上,本身就是一种风险。
聪明的做法是什么?
这些,才是真正保护自己信用的方式。
张先生去年在某银行申请了一笔消费贷,用于装修,他记得还款日是每月8号,但某个月因为出差忙,忘了查看账单,银行未发送短信提醒,他也未登录APP查看。
结果一个月后,他申请房贷被拒,才发现这笔贷款已逾期23天,征信有了“连三累六”的记录。
张先生很委屈,投诉银行:“你们都没通知我,凭什么影响我征信?”
银行回应:合同中已注明“借款人应主动关注还款账户状态”,且系统显示曾向其预留手机号发送短信(但该号码已停用,未及时更新),监管部门认定:银行虽有短信通知行为,但对长期未更新联系方式的客户,应加强多渠道提醒;而张先生作为借款人,未履行主动查询义务,仍需承担主要责任。
结果:逾期记录无法删除,但银行被责令优化提醒机制。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双方都有责任,但主责仍在借款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贷款人应加强对借款人还款账户的监测,及时提醒借款人按期还款,但提醒方式由双方约定或贷款人自行决定。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
注:此处“事先告知”通常理解为“在报送征信前进行通知”,而非“每次逾期都必须短信提醒”。
朋友们,听我一句劝:别把信用当儿戏,更别把银行当保姆。
贷款逾期有没有短信通知,从来不是免责的理由,你可以要求银行提升服务体验,可以投诉他们提醒不到位,但在法律上,你还钱的义务不会因此消失。
真正靠谱的人,从不依赖别人提醒,他们会设置多重保险,主动掌握财务节奏,毕竟,信用是你自己的,钱包也是你自己的。
下次再遇到“我没收到短信”的情况,先别急着甩锅,问问自己:我有没有尽到最基本的注意义务?
规则不会照顾粗心的人,但一定会奖励认真的人。
保持清醒,守住底线,你的信用,值得被好好对待。
贷款逾期了,银行居然没发短信?这事儿能怪谁?,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某天突然收到催收电话,说你贷款已经逾期好几天了,利息都滚了一圈,征信也受影响了?你一脸懵:“啥?我怎么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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