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防卫过当致轻伤,到底会怎么判?
嘿,朋友们,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火气一上来,可能就动起手了,咱们都知道“正当防卫”这回事,觉得别人打我,我还手天经地义,但这“还手”的度要是没掌握好,可就可能变成“防卫过当”,麻烦就大了,特别是...
咱们先得明白,啥叫“防卫过当”,简单说,就是别人先动手或者对你有不法侵害,你为了保护自己或别人进行反击,但反击的“度”没控制好,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结果把对方造成了比较大的损害,这里面有两个关键点:一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二是“造成重大损害”。
那如果防卫过当,结果是把人打成了“轻伤”,这该怎么处理呢?
咱们要明确,防卫过当本身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法院会根据你当时具体的行为,触犯了哪个罪名,就按哪个罪名来定,最常见的就是“故意伤害罪”,但因为你是“防卫过当”,这在法律上是一个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也就是说,会对你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免除处罚。
“轻伤”这个结果,在故意伤害罪里,量刑通常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别忘了,咱们这是“防卫过当”导致的轻伤,司法机关在处理的时候,会充分考虑你当时是出于防卫的目的,只是后来没控制好。
如果只是造成了轻伤,而且确实是防卫过当,那么判刑会比较轻,很多时候,可能会判处缓刑,也就是不用真的去监狱服刑,只要在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就行,更轻的,可能就是管制,或者干脆免予刑事处罚,毕竟,法律也要鼓励人们敢于同不法侵害作斗争,不能让好人因为一时的“失手”而付出太大的代价,但同时也要防止滥用防卫权。
“会坐牢吗?”这个问题,答案是:有可能,但大概率不会。具体会不会,要看案件的细节,比如对方的侵害有多严重,你防卫的手段是不是真的“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的轻伤具体是什么情况,以及你的认罪态度、有没有赔偿对方取得谅解等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判决。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个假设的小案例,帮助大家理解。
张三走在路上,被李四无缘无故地拦住,李四上来就给了张三一拳,打在胳膊上,不算太重,但也是动手了,张三一下子火了,心想“你还敢打我”,于是抄起旁边的一根小木棍,朝着李四的腿就打了过去,结果把李四的腿骨打成了骨裂,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在这个案子里,李四先动手,对张三实施了不法侵害,张三有权进行防卫,李四只是打了张三一拳在胳膊上,侵害的强度不算特别大,张三用木棍反击,导致李四腿骨骨裂(轻伤),这个反击的强度和造成的后果,就可能被认定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防卫限度”,构成防卫过当。
最后法院怎么判呢?考虑到张三是防卫过当,而且李四有过错在先,张三事后也积极赔偿了李四的医药费,取得了李四的谅解,法院很可能就会对张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像这种情况,判个缓刑,或者管制,甚至免予刑事处罚,都是有可能的,不太可能直接判张三实刑,让他去坐牢。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更有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里面说得很清楚:
而关于“轻伤”的量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防卫过当致人轻伤,基准刑就在三年以下,但因为有“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实际判决会更轻。
律师总结
好了,聊了这么多,给大家总结一下:
法律既保护被害人的权益,也鼓励公民勇敢地同不法侵害作斗争,同时也要求防卫行为不能“过界”,把握好这个“度”,才能既保护自己,又不触犯法律,希望今天的内容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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