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了人,只是轻伤,跑了会怎样?万一跑了,现在该怎么办?
咱们常说“开车无小事,安全第一”,可有时候,越是怕什么,越可能来什么,不小心跟别的车蹭了一下,或者更糟,撞到了行人,如果对方看着伤得不重,就是擦破点皮,或者扭了一下,这时候,有些司机朋友可能就会心里打...
我得非常严肃地告诉大家,不管撞的是轻伤、重伤,还是仅仅是轻微刮蹭,只要发生了交通事故,跑,绝对是下下策!很多人觉得,“嗨,就是蹭了一下,人看着也没事,我赶紧走,他也找不到我,省得麻烦。” 这种想法,简直是大错特错,错得离谱!你以为的“没事”,可能会因为你的“一走了之”,变成“大事”。
咱们先说说,什么是“轻伤”?这里的“轻伤”,通常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比如一些骨折、表皮裂伤、轻微脑震荡等,具体的伤情需要法医来鉴定,但记住,“轻伤”不代表“没事”,更不代表“可以跑”。
撞了人,哪怕是轻伤,到底为什么不能跑呢?“逃逸”这个行为,到底有多严重?
所以各位,千万别抱侥幸心理!“轻伤”只是结果的一部分,“逃逸”这个行为本身,就会把你推向更不利的境地。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叫他小李吧,小李开车上班,在一个小区门口,不小心把一个骑自行车的大爷给蹭倒了,大爷摔在地上,捂着胳膊,看着有点疼,但意识清醒,还能说话,小李当时吓坏了,又急着上班,心想“这点小伤,赔点钱说不定要几百上千,我跑了他也找不到我”,一踩油门就溜了。
结果呢?大爷报了警,警察通过路口的监控,很快就找到了小李,到了交警队,小李才知道,大爷胳膊骨折了,属于“轻伤”,本来,如果小李当时没跑,积极送医,双方协商一下,保险公司赔付大部分,小李自己可能也就出点营养费,道个歉,事情就解决了。
但因为他逃逸了,性质就变了:
你看,就因为一时的糊涂和侥幸,小李付出了多大的代价?本来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最后闹得人财两空,还留下了案底,这又是何苦呢?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更有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这是对发生事故后驾驶人法定义务的明确规定: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这就是对逃逸行为的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虽然轻伤逃逸一般不直接构成此罪,但逃逸是加重情节,且如果因逃逸导致严重后果,就可能触犯。)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逃逸导致全责的规定。)
好了,说了这么多,我给大家总结一下,也是最重要的几点:
开车上路,安全第一,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他人,万一不幸发生了碰撞,责任或许可以划分,但良知和法律底线不能失守,选择面对,积极处理,才是对自己、对他人、对法律最基本的尊重。 能帮到大家,咱们下次再聊!
开车撞了人,只是轻伤,但我跑了,这可怎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我得非常严肃地告诉大家,不管撞的是轻伤、重伤,还是仅仅是轻微刮蹭,只要发生了交通事故,跑,绝对是下下策! 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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