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致人轻伤,对方死活不承认,这该怎么办?
哎,这事儿确实挺让人窝火的,明明是对方动手或者双方打架,结果自己这边被打成了轻伤,对方却拍拍屁股不认账,一口咬定没这回事儿,或者说不是他干的,这时候,咱们受害者可不能干着急,更不能因为对方不承认就自认...
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但如果上升到动手打人,并且造成了轻伤,这性质就不一样了,最让人窝火的是啥?就是明明是对方动的手,伤也验出来了,他却矢口否认,来个“死猪不怕开水烫”,一句“我没打”就想了事,这时候,你是不是觉得特别无助,特别憋屈?别慌,遇到这种情况,咱们得讲究策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你要明确一点:对方承不承认,并不是案件处理的唯一依据。法律讲的是证据!只要证据确实、充分,即使他嘴巴再硬,也难逃法律的制裁,重点来了,咱们该怎么做呢?
第一步:赶紧报警,固定第一手证据!
这是最最最重要的一步!千万别想着“私了”或者“自认倒霉”,尤其是在对方已经不承认的情况下。
第二步: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尽可能搜集证据!
警察叔叔会进行调查,这时候你要做的就是积极配合,把你知道的情况如实、清晰地告诉他们,你自己也要动起来,回忆并搜集各种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证据越多越好,越能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让对方无从抵赖!即使对方零口供,只要其他证据确实充分,一样可以认定事实。
第三步:根据情况,选择维权途径。
有了初步的证据和伤情鉴定(达到轻伤级别),接下来就有几种可能:
以案说法:别让“不承认”成为脱罪的借口
小王和小李因为一点琐事在小区门口吵了起来,小李脾气上来了,一拳打在小王脸上,导致小王鼻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小李打完就跑了,后来被警察找到,他却一口咬定是小王先动手,自己只是“正当防卫”,而且不承认打了小王的脸。
小王当时被打懵了,但第一时间报了警,警察调取了小区门口的监控录像,录像清晰地拍到小李主动动手殴打小王面部的全过程,虽然小李百般狡辩,但在铁证如山的监控录像和小王的伤情鉴定报告面前,他的辩解苍白无力,小李因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不仅要面临刑事处罚,还赔偿了小王的全部经济损失。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面对对方的“不承认”,最有力的回击就是客观、有效的证据。监控录像在这里就起到了“一锤定音”的作用。
法条链接:法律的尺子在这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里的“轻伤”就适用第一款的规定,可能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这条明确了证据的种类,即使没有嫌疑人的供述,其他证据确实、充分也能定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这条是关于民事赔偿范围的规定。)
律师总结:遇事不慌,证据为王,法律撑腰!
遇到打人致轻伤对方却不承认的情况,大家千万不要慌,更不要被对方的嚣张气焰吓倒,记住以下几点:
咱们不惹事,但也绝不怕事!如果不幸遭遇这种情况,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打人致轻伤,对方死活不承认?别急,律师教你这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但如果上升到动手打人,并且造成了轻伤,这性质就不一样了,最让人窝火的是啥?就是明明是对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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