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篮球不小心弄伤了人,造成轻伤要咋赔?会坐牢吗?
嘿,兄弟们,篮球是个好东西,既能锻炼身体,又能增进感情,挥洒汗水多痛快!但话说回来,球场上身体对抗难免,磕磕碰碰也常见,可万一,我是说万一,一个不留神,动作大了点,把对方给弄伤了,而且还鉴定成了“轻伤...
嘿,大伙儿琢磨琢磨,谁也不想遇到这种事儿,但真遇上了,光着急上火没用,得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您得明白,“轻伤”这两个字,听着好像不重,跟咱们平时说的“擦破点皮”可不是一回事儿,在法律上,“轻伤”已经是构成刑事犯罪的一个重要标准了,也就是说,您可能因为这一下冲动,就从“民事纠纷”升级到“刑事案件”了,性质完全不一样。
那一旦造成了轻伤,第一时间该干啥呢?
您看,一旦造成轻伤,整个事情的处理就围绕着“责任”和“谅解”这两个词转,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寻求对方谅解,这是最好的出路。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说小明和小李吧,俩人因为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在酒桌上吵起来了,小明喝高了,一时冲动,抄起酒瓶子就给小李脑袋开了个瓢,事后小李去医院,脑袋缝了几针,法医鉴定下来,构成了“轻伤二级”。
小李家人不干了,报警了,小明酒醒了也吓坏了,赶紧找朋友咨询,后来在朋友的建议下,小明家属第一时间去医院看望小李,又是道歉又是垫付医药费,态度非常诚恳,小李住院期间,小明家属也是忙前忙后,好吃好喝伺候着,等小李好得差不多了,双方坐下来谈赔偿,小明这边也大方,除了全部医药费,额外又赔偿了小李一笔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具体数额咱们就不说了,反正小李和家人觉得挺满意。
小李出具了一份《刑事谅解书》,表示不追究小明的刑事责任了,派出所那边,考虑到小明是初犯、偶犯,情节不算特别恶劣,而且已经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双方也达成了和解,最后就没有立案追究小明的刑事责任,可能就是给个治安处罚,或者干脆就调解结案了,小明算是逃过一劫,没留下案底,没去“里面”蹲着。
您看,这个例子里,小明虽然冲动犯了错,但后续处理得当,积极赔偿,争取到了谅解,结果就完全不一样,如果他当时跑了,或者拒不赔偿,态度恶劣,那等待他的很可能就是实实在在的牢狱之灾了。
法条链接:
说了这么多,咱们还是得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心里才有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划重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符合这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标准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和解协议的效力】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划重点:这两条就是说,如果符合条件,积极赔偿取得谅解,达成和解,公安机关可以建议从宽,检察院可以不起诉,法院可以从宽处罚,甚至免于处罚。)
律师总结:
好了,说了这么多案例和法条,我给大伙儿总结几句掏心窝子的话:
打了人造成轻伤,确实麻烦,但也不是世界末日,关键在于你怎么去面对和处理,希望今天这番话能给大伙儿提个醒,万一真遇到类似情况,知道该怎么一步步去应对,把损失和风险降到最低,任何时候,遵守法律,冷静处理,才是王道!
打了人,造成轻伤,到底该怎么办?会坐牢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嘿,大伙儿琢磨琢磨,谁也不想遇到这种事儿,但真遇上了,光着急上火没用,得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您得明白,“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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