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户了怎么办?征信塌房还能翻盘吗?
想办张信用卡,被银行一句话拒之门外——“系统提示您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者申请房贷、车贷,明明收入稳定,却被告知“无法通过审批”,那一刻,心里咯噔一下:我什么时候成“黑户”了? 别慌,今天咱们就来聊...
朋友开口借钱,说得信誓旦旦“下个月一定还”,结果一拖再拖,电话不接、微信拉黑,最后人影都没了,你心里火大,忍不住问自己:这算不算诈骗?能不能报警抓他?
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个让人头疼的问题——老赖借钱不还,到底是不是诈骗?

先说结论:不是所有的欠钱不还都叫诈骗。两者之间有一条清晰的法律红线,关键在于“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很多人以为,只要对方没还钱,就是骗子,但现实没那么简单,法律上对“诈骗罪”的认定非常严格,它要求行为人在借钱时,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还,是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张三最近手头紧,跟李四借了2万块,说是周转三个月,还写了借条,留了身份证复印件,可三个月后,张三换了手机号,搬了家,彻底失联,这时候李四很生气,去派出所报案:“他骗我钱!这是诈骗!”
但警察一查,发现张三当初借款时确有工作、有收入,也提供了真实信息,只是后来生意失败、负债累累,确实无力偿还,这种情况下,虽然张三现在成了“老赖”,但他借款时没有虚构身份、没有伪造用途、也没有挥霍资金,就不能认定为诈骗。
这属于典型的民事借贷纠纷,得走法院起诉这条路,而不是刑事报案。
但反过来,如果张三压根就没工作,编造“要开餐厅急需用钱”的谎言,拿假房产证做抵押,借完钱当天就买了机票出国旅游,花得一分不剩——那这就涉嫌诈骗罪了,因为他从一开始就没有还款意愿,纯粹是为了非法占有这笔钱。
所以你看,区别就在一个“骗”字上。
是“还不起”,还是“根本不想还”?
是“一时困难”,还是“早有预谋”?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债权人报警后,警方说“这是经济纠纷,去法院告吧”的原因,因为从法律角度看,欠钱不还≠犯罪,只有具备“非法占有目的+欺骗手段”,才可能构成诈骗。
2022年,江苏有个案子特别典型,王某因母亲重病,向同事刘某借了10万元,承诺半年内归还,并出具了借条,可钱到账第二天,王某却把其中8万元全部充值到某款网络游戏中,购买虚拟装备,还频繁打赏主播。
半年后刘某催债,王某称“没钱还”,刘某报警,警方调取银行流水和游戏平台记录后发现:王某根本没有用于医疗支出,且在借款前已长期沉迷游戏、有多次大额消费记录。
最终法院认定:王某虚构借款用途,明知无偿还能力仍恶意透支,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这个案子说明什么?
哪怕写了借条、表面手续齐全,只要能证明对方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还钱,照样可以定诈骗!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指出:
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结合行为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事后表现、资金去向等综合判断。
也就是说,光看“没还钱”不行,还得看他借钱时心里怎么想的。
作为执业十几年的律师,我经常看到当事人情绪激动地冲进律所:“律师!他就是诈骗!必须坐牢!”
但冷静下来一分析,大多数情况其实更适合走民事诉讼。
如果你也遇到了“老赖”,别慌,记住这三点:
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微信聊天、通话录音、借条、转账凭证,一样都不能少,尤其是对方承认借款、承诺还款的内容,至关重要。
盯住资金去向:他借的钱到底花哪儿去了?如果是用于赌博、高消费、转移资产,这些都能成为证明“非法占有”的有力证据。
及时采取法律行动:超过3年诉讼时效,权利可能就失效了,能协商尽量协商,谈不拢就赶紧起诉,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让他寸步难行。
最后提醒一句: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别等到人跑了、钱没了,才想起来维权。
借钱本是信任,还钱才是底线。
如果有人辜负了这份信任,咱也不怕——
手里有证据,法律站你这边。
朋友开口借钱,说得信誓旦旦“下个月一定还”,结果一拖再拖,电话不接、微信拉黑,最后人影都没了,你心里火大,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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