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没签,公司还不给交社保?这波操作合法吗?
老张去年入职一家小公司,当时老板拍着胸脯说:“咱们这儿不搞虚的,工资发现金,比走账实在!”结果干了一年多,合同没签,社保更是影子都没见着,今年老张骑车摔伤,医药费全靠自己垫付,公司却两手一摊:“没合同...
签劳务合同没做满约定期限,工资扣除需依据劳务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实际情况判断。若合同有明确扣除工资的条款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可能按约定执行;若合同无约定,一般不应随意扣工资。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它更多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合同双方可以自由约定权利义务。如果劳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未做满约定期限的情况下如何扣除工资,比如按照未履行期限占总期限的比例扣除一定比例的报酬,或者约定了固定金额的违约金等,且这些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约定若未做满半年,需扣除最后一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这种情况下,提供劳务一方没做满半年,接受劳务一方就可能依据该约定扣除相应工资。
并非所有扣除工资的约定都是合法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合同中的条款如果显失公平,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合同约定未做满期限要扣除全部已支付工资,这显然是不合理且显失公平的,这种条款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如果劳务合同中没有关于未做满期限扣除工资的约定,接受劳务一方不能随意扣工资。提供劳务一方付出了劳动,就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接受劳务一方应当按照实际提供劳务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工资。若接受劳务一方随意扣工资,提供劳务一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协商时,双方应友好沟通,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调解可以找相关的基层组织或行业调解机构;仲裁和诉讼则是更为正式的法律途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解析: 签劳务合同没做满约定期限,工资扣除需依据劳务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实际情况判断。若合同有明确扣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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