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我工资社保,我被迫辞职,能拿到补偿吗?
咱们打工人出来干活,图的就是安稳拿工资,社保有保障,可偏偏有些老板,就喜欢揣着明白装糊涂,工资拖着不给,社保也给你断了,简直是把咱们的血汗钱当儿戏! 这种时候,很多朋友就犯难了:不辞吧,日子过不下去...
医疗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社保和公积金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员工承担,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首先来看医疗期工资的承担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例如,某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00元,那么医疗期工资最低不能低于1600元。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差异,具体的支付标准要依据当地的政策来确定。
再说说社保的承担问题。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和员工的社保关系依然存续。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其中,单位承担的部分,像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规定由单位缴纳的比例,必须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而员工个人需要承担的部分,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个人缴纳部分,一般由用人单位从员工的工资中代扣代缴。这是为了保证员工在医疗期内的社保权益不受影响,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正常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比如医疗报销等。
公积金的承担问题。住房公积金同样是员工的一项重要福利。在医疗期内,公积金的缴纳政策和社保类似。单位缴纳的公积金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通常也是由单位从员工工资中代扣。这样做是为了保障员工在医疗期后仍然能够继续积累公积金,为购房等相关需求提供支持。医疗期内各方在工资、社保和公积金方面都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法律解析: 医疗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社保和公积金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员工承担,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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