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致轻伤后跑了?别慌!教你一步步正确索赔
嘿,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今天接到几个朋友的咨询,都是关于“被车撞了,对方跑了,我这伤不算太重,就是擦破点皮、扭伤之类的轻伤,这种情况我能索赔吗?怎么索赔啊?” 我特别能理解...
开车上路,谁都不想出点啥意外,可万一,我是说万一,真不小心跟人发生了刮蹭,甚至造成了对方轻伤,这时候你脑子里第一个念头是啥?是赶紧停车看看人怎么样了,还是心想“完蛋,怕麻烦,赶紧溜之大吉”?
我跟你说,选择后者,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肇事逃逸”,那可真是把小问题变成大麻烦,把本来可能只是赔钱道歉的事儿,硬生生升级成了要受法律制裁的大事儿!
很多人对“肇事逃逸”有个误解,觉得只有撞死人了、撞重伤了跑才叫逃逸,轻伤不算,这可真是天大的误会!法律上的“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你看,这里面可没说非得是多严重的伤才叫逃逸,只要你是为了逃避责任跑了,那就算!
撞人致轻伤后逃逸,到底会有哪些后果呢?
行政处罚肯定跑不了,而且会加重!
民事赔偿少不了,还可能更麻烦!
最关键的是,可能触及刑事责任!
所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管对方伤得怎么样,哪怕只是一点点皮外伤,最正确的做法永远是: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如果需要的话),并迅速报警!这才是对自己、对他人最负责任的态度,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觉得“没人看见”、“伤不重无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被查出来,那后果可比你当时停下来处理要严重得多!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真实的小例子(人物地名均为化名,案情做简化处理):
小王开车出门办事,在一个小区门口,因为着急赶时间,车速有点快,不小心撞倒了正在过马路的老大爷老李,小王下车一看,老李捂着胳膊坐在地上,表情有点痛苦,但看样子伤得不重,只是胳膊擦破了点皮,可能有点轻微骨裂(法医鉴定为轻伤),小王当时心里一慌,怕麻烦,也怕老李家人来了纠缠不清,就赶紧上车,一脚油门溜了。
老李后来报了警,警察通过监控很快就找到了小王,结果呢?小王因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被公安机关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且吊销了驾驶证,老李的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1万多元,因为小王逃逸,保险公司商业险拒赔,这笔钱全部由小王自己承担,小王不仅损失了金钱,还丢了驾照,真是得不偿失,如果他当时能停下来,报警并积极处理,保险公司赔付后,他自己可能都花不了多少钱,驾照也能保住,你说这图啥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里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并不绝对以构成犯罪为前提,即使不构成犯罪,只要有逃逸行为,也可能被吊销驾照,具体要看情节严重程度等综合判断。)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注:一般情况下,轻伤不构成“重大事故”,但若有逃逸等特别恶劣情节,是否构成其他犯罪或是否以交通肇事罪定罪,需结合具体案情由司法机关认定。)
律师总结
各位朋友,通过上面的分析,相信大家对于“轻伤逃逸”的后果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我再给大家总结几点核心:
开车上路,安全第一,万一发生事故,冷静处理,绝不逃逸!这既是对他人生命财产的尊重,也是对自己负责,希望今天的内容能给大家提个醒,平平安安才是最重要的!
撞人致轻伤后跑了?这后果你可能想不到!,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开车上路,谁都不想出点啥意外,可万一,我是说万一,真不小心跟人发生了刮蹭,甚至造成了对方轻伤,这时候你脑子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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