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的轻伤证明,到底是个啥样的?
生活中,万一不小心跟人起了冲突,或者出了点意外,造成了身体伤害,有时候就需要一份“法医鉴定轻伤证明”,这份证明可不是随便写写的,它在法律上可是有相当分量的,关系到案件怎么定性、赔偿怎么算,那这份证明到...
想象一下,你拿到一份法医鉴定文书,它得像一篇结构清晰的文章,让人能一目了然。
委托信息:这部分是“来头”,得写清楚是谁委托的(比如公安局、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委托日期,还有委托的事项——明确是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目的是看够不够轻伤。
基本情况:这部分是“主角”,被鉴定人是谁?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有时候会隐去部分)、受伤时间、受伤地点、受伤原因(简单概括,被他人殴打致伤”)、以及鉴定日期,这些基本要素一个都不能少,就像咱们写记叙文得有时间、地点、人物一样。
案情摘要:这部分是“故事背景”,简单说说事情的经过,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许,在某地,被鉴定人与某某因何事发生纠纷,后被某某用什么(如拳头、棍棒等)打伤何处……” 这部分不用太详细,但要把关键的受伤情节说清楚。
鉴定过程:这部分是“专业操作”,非常关键!
分析说明:这部分是“专业判断”,法医会根据前面的检查结果,结合案情,分析损伤的形成机制(怎么造成的),然后对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说明为什么构成轻伤,或者不构成轻伤。“根据检验所见,被鉴定人某某头部创口长度达X厘米,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X条X款之规定,该损伤已构成轻伤二级。” 这部分是整个鉴定的“灵魂”,逻辑要严密。
鉴定意见:这是“最终结论”,非常非常关键!直接写:“被鉴定人某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X级(一级或二级)。” 或者“被鉴定人某某的损伤程度未达到轻伤。” 一定要明确、肯定。
落款:鉴定机构的名称、鉴定人的签名或者盖章、职称,以及鉴定日期,还要加盖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个简单的例子,帮助理解。 小王和小李打架,小王被小李用拳头打中左眼,导致左眼眶内侧壁骨折。 那么法医鉴定文书里,在“专科检查”部分会描述左眼的情况,比如眼睑肿胀、皮下淤血,辅助检查结果”会写“左眼CT示:左眼眶内侧壁骨折”。 在“分析说明”里,法医会引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关于“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构成轻伤二级的条款(具体条款号需要查标准),然后得出“鉴定意见”:被鉴定人小王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这份鉴定意见,就可能让小李的行为从治安案件上升到刑事案件(故意伤害罪)。
附上法条链接(示例):
法医鉴定轻伤的依据,主要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发通[2013]146号),这份标准网上可以找到全文,大家可以自行查阅。 标准中关于轻伤二级的部分条款:
(具体条款需要根据实际伤情对照标准原文,以上仅为举例,不构成法律意见。)
律师总结:
各位朋友,法医鉴定文书是非常专业和严肃的法律文件,它不是我们自己写的,而是由具有资质的法医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出具的,我们刚才说的“怎么写”,更多的是让大家了解这份文件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关键看哪些地方,以便在拿到鉴定意见书时能看懂、能抓住重点。
如果您不幸遇到需要做轻伤鉴定的情况,一定要配合法医的检查,如实提供病史资料和案情经过,拿到鉴定意见书后,如果对结果有异议,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看是否符合重新鉴定的条件。 能帮到大家,让大家对法医鉴定轻伤文件有个更清晰的认识,遇到事儿别慌,了解清楚,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好的,今天就聊到这里,谢谢大家!
内容怎么写?一份规范的法医鉴定意见书通常包含这些部分,,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想象一下,你拿到一份法医鉴定文书,它得像一篇结构清晰的文章,让人能一目了然。 委托信息:这部分是“来...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