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轻伤怎么赔偿?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先别急,“轻伤”也是工伤! 大家得明白一个理儿: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的伤,不管是轻伤还是重伤,都叫工伤!别听有些人说“这点小伤不算啥”,法律上可没这么说,万一真不小心在班上挂了...
咱们出来打工挣钱,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可有时候,天有不测风云,工作中一个不小心,可能就会发生点小意外,造成个轻伤,很多朋友遇到这种情况,可能会想:“嗨,小伤而已,没啥大不了的,自己处理一下就得了,别给单位添麻烦,也别影响自己工作。” 这话听着好像挺“懂事”,但我得跟大家说,这种想法可有点片面了。
不管伤情多轻,只要是因为工作原因受的伤,它就叫“工伤”,既然是工伤,那咱们劳动者就有权利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这可不是单位“恩赐”的,而是咱们法定的权利,千万别因为伤“轻”就掉以轻心,该走的流程还是得走,该享有的权益也得争取。

具体该怎么办呢?
第一,赶紧看医生,保留好所有单据,这是最重要的!不管伤多轻,都要第一时间去正规医院检查、治疗,医生的诊断证明、病历本、医药费发票、检查报告等等,这些都是将来维权的重要证据,一定要妥善保管好,一个都不能少!别去什么没有正规票据的小诊所,到时候说不清道不明。
第二,及时告诉单位,让单位知道这事儿,发生事故后,要尽快向你的直接领导或者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报告,最好是书面报告,如果不方便,口头报告也要记得找个证人,或者事后补个书面说明让领导签字,这一步是为了固定“因工受伤”的事实,很多单位就是抓住员工“没及时报告”这一点来推卸责任,咱们可不能给他们这个机会。
第三,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按照规定,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按规定时限申请,或者干脆就不想申请(这种情况还真不少见),别慌,咱们自己或者咱们的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四,等待工伤认定结果,享受相应待遇,工伤认定下来后,如果确定是工伤,那么接下来就是享受待遇了,对于轻伤来说,主要涉及到的就是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这个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如果医生建议需要休息,那休息期间的工资单位也得照发。
那如果单位不配合处理,或者干脆就不认账,咱们又该如何应对呢?
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别担心,办法总比困难多。
态度要坚决,但方式要理性,先跟单位好好沟通,摆事实讲道理,把法律规定告诉他们,有时候单位可能就是想蒙混过关,你把话说清楚了,他们也怕麻烦。
如果沟通无效,咱们就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前面说了,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咱们自己可以去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大概有: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等,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工资转账记录、同事证言也可以作为辅助证据)、医疗诊断证明等,这些材料社保部门都会有清单,去之前可以先打电话咨询一下。
如果单位没给咱们交工伤保险,那所有的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都得由单位来承担,如果单位耍赖不给,那咱们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仲裁结果出来后,如果单位还不执行,咱们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咱们是占理的一方,国家的法律是保护咱们劳动者的!千万别因为单位态度强硬或者自己怕麻烦就放弃了维权,一点小伤的赔偿可能不多,但这是咱们应得的权益,是对咱们劳动价值和人身安全的基本保障。
以案说法:
就说小王吧,在一家机械厂上班,有一次操作机器的时候,不小心被飞溅的铁屑划伤了手背,流了点血,去医院缝了两针,医生说休息一周就行,算是轻伤,小王当时觉得伤不重,就没太当回事,简单跟班长说了一下,医药费也是自己先垫付的,结果呢,等他拿着医药费单子去找单位报销,单位负责人却说:“这点小伤也算工伤?我们没看到你当时怎么弄伤的,谁知道是不是你自己不小心在别的地方弄的?再说了,你当时也没正式报告啊。” 就这么拖着不给报。
小王一听就急了,后来经人指点找到了我,我告诉他,虽然是轻伤,但只要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的伤,就是工伤,他得去社保部门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我帮他整理了材料:包括他的工资卡流水(证明劳动关系)、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药费发票,还有他班长当时在场的一个同事愿意给他作证的书面证言,工伤认定很快就下来了,确认是工伤,拿着工伤认定决定书,小王又去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医药费和这一周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一看证据确凿,仲裁委也介入了,最后乖乖地把钱给了小王。
你看,小王一开始也差点因为觉得“伤小”、“麻烦”而放弃,但只要咱们懂法、用法,拿起法律武器,即使是轻伤,单位想赖也赖不掉。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更有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一条明确了什么情况下算工伤,咱们最常见的就是第一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这一条是关于谁来申请、什么时候申请工伤认定的规定,非常关键!单位不申请,咱们自己申请的期限是1年,可别错过了!)
律师总结:
各位朋友,通过上面的讲解,相信大家对“工伤轻伤怎么办”这个问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我再给大家总结几点核心的:
咱们出来工作都不容易,平平安安上班,安安全全回家是最好的,但万一发生意外,也别慌,更别自认倒霉,咱们有法律撑腰!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让那些想钻空子的单位不敢肆意妄为,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大家!如果还有其他具体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工伤轻伤了怎么办?单位不配合处理又该如何应对?,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出来打工挣钱,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可有时候,天有不测风云,工作中一个不小心,可能就会发生点小意外,造成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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