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打成轻伤,还跑了,会怎么判?能私了吗?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朋友,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几句话不对付,可能就动起手来,但咱们得明白,拳头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反而可能让自己陷入更大的麻烦。 咱们得明确一点,打架致人轻...
先搞清楚:啥是“二级轻伤”?
咱得明白,“二级轻伤”不是咱老百姓自己说了算的“伤得重不重”,而是一个非常专业的法律概念,是由法医根据国家颁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鉴定出来的,简单说,它比“轻微伤”要重那么一截,但又没到“重伤”那么吓人,比如说,把人打成骨折了(比如鼻梁骨骨折、肋骨一处骨折),或者耳膜穿孔了,又或者面部伤口达到一定长度了,这些都有可能被鉴定为“二级轻伤”,您别觉得“不就是个小伤嘛”,在法律眼里,这可是个硬杠杠。
一旦构成“二级轻伤”,法律上怎么定性?
好,那一旦伤情鉴定下来,是“二级轻伤”,这事儿就不是简单的“赔点医药费”就能完事儿的了,咱们国家《刑法》里有个罪名,叫“故意伤害罪”,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了“轻伤”的后果,就已经构成了这个罪。
“二级轻伤”,到底会怎么判?
很多人最关心的就是这个:会坐牢吗?坐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也就是说,“二级轻伤”对应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个范围可大可小,具体怎么判,法官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
重点来了!如果打人者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等),并且真心实意地道歉,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谅解书),那么法院在量刑的时候,是很有可能从轻、减轻处罚的,最理想的情况,甚至可能争取到缓刑(不用实际去监狱服刑,在社区接受矫正),或者不起诉(检察院认为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
反过来讲,如果打人者态度恶劣,拒不赔偿,也没有丝毫悔意,那么法院判刑的时候可能就会从重一些,判实刑(也就是要去坐牢)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
能“私了”吗?
这也是很多人会问的,我明确告诉大家:如果已经构成“二级轻伤”,原则上是不能“私了”的,因为这已经涉嫌刑事犯罪,是国家要追究的责任,不是被害人说不追究就能不追究的。
“不能私了”不代表被害人的态度不重要,前面咱们也提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是法院从轻处罚的重要依据,积极和被害人沟通,争取谅解,是非常关键的一步,但这不等于“私了”就能销案。
以案说法:
给大家举个我身边类似的例子吧,就叫小张和小李。
小张和小李因为一点口角在酒吧打了起来,小张一拳把小李的鼻梁骨打断了,经鉴定为“二级轻伤”,事发后,小张非常后悔,在家人的陪同下第一时间就去医院看望小李,主动承担了所有医药费,还额外赔偿了小李一笔精神损失费,小李看小张态度诚恳,又是初犯,就写了一份谅解书,最后法院考虑到小张有自首情节(主动到派出所)、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认罪悔罪态度好,最终判了小张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小张不用真的去坐牢,只要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规定,不再犯事,这个刑罚就算执行完毕了。
小王和邻居因为停车位问题吵了起来,小王一时激动把邻居推倒,导致邻居胳膊骨折,鉴定为“二级轻伤”,事后,小王觉得自己没错,是邻居先骂人的,拒不赔偿,态度也很强硬,邻居一气之下报了警,案子到了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拒不赔偿,无悔罪表现,最终判处小王有期徒刑一年,实刑,小王最后还是得去监狱服刑。
你看,同样是“二级轻伤”,因为处理方式和态度的不同,结果可是天差地别。
法条链接:
律师总结:
各位朋友,通过上面的讲解,相信大家对“打架致二级轻伤怎么判”这个问题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法律是严肃的,但也是讲人情的(这里的人情指的是被害人的谅解和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希望大家都能引以为戒,珍惜自由,和睦相处!
先搞清楚:啥是“二级轻伤”? 咱得明白,“二级轻伤”不是咱老百姓自己说了算的“伤得重不重”,而是一个非常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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