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的老赖横行?老梁说的人情债到底该怎么讨?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朋友张口借钱,说得比唱得还好听:“兄弟,急用五万,下个月发奖金立马还!”你一咬牙一跺脚,刷信用卡、找亲戚周转,把钱借出去了,结果呢?一个月、两个月、半年过去了,催一次回一句“最...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张嘴借两万,说好三个月就还,结果一拖半年、两年,电话不接,微信拉黑,最后人影都找不着,你气得牙痒痒,心想这人真是“老赖”,可更离谱的是,好不容易托关系找到个“能人”帮忙追债,结果这位“能人”收了你五千块“办事费”,转头也消失了……你说气不气?老赖没拿回钱,反而又碰上个新老赖,这下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别急,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清楚:当你的钱被老赖占着不还,又在维权路上踩了坑,被“假救星”骗了,到底该怎么办?钱还能不能要回来?法律能不能给你撑腰?

先说重点:欠钱不还是民事违约行为,但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钱财,则可能构成诈骗罪。面对“双层老赖”——原债务人 + 假维权中介,我们必须分清性质,对症下药。
第一层:原来的借款人,属于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哪怕他现在装死、躲猫猫,只要你们之间有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这些证据,法院的大门始终为你敞开,你可以起诉他,申请强制执行,查他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甚至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这不是靠吼能解决的,而是靠证据+程序。
第二层:那个收了你“服务费”却人间蒸发的“能人”,这就不是简单的办事不力了,如果他从一开始就根本没打算帮你,只是为了骗你这笔钱,那他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你说他承诺“三天内让老赖跪着还钱”,结果连法院立案都没去,钱一到手立马失联——这种明显虚构能力、骗取财物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民事纠纷范畴,完全可以报警处理。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被原始债务人伤了一次心,又被所谓的“讨债公司”“关系户”再割一刀,最让人痛心的不是钱没了,而是他们开始怀疑法律——觉得“打官司也没用”“律师也帮不上忙”,可真相是:不是法律没用,是你没用对方式。
以案说法:
去年我代理过一个案子,当事人李姐借给前同事3万元应急,对方写了借条,约定半年归还,结果到期后对方玩失踪,电话换号,工作单位也离职了,李姐急得不行,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专门处理老赖”的“王总”,对方信誓旦旦说:“不用打官司,三天之内让他主动还钱”,但要先付8000元“操作费”。
李姐咬牙付了钱,结果一个月过去,“王总”微信不回,电话关机,连当初介绍人都说“我也联系不上他”,李姐这才报案,警方介入后发现,“王总”用同样手法骗了五个人,总共骗走近5万元。“王总”因诈骗罪被判刑一年八个月,而李姐也通过民事诉讼,成功拿到胜诉判决,并通过法院执行查封了原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追回部分款项。
这个案子让我特别感慨:维权的路上,别让焦虑蒙蔽了理智,真正的武器不是“江湖手段”,而是法律程序和证据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律师总结:
朋友们,遇到老赖,别慌,更别病急乱投医,记住三句话:
第一,保留证据是底线。转账记录、借条、聊天截图,一个都不能少,没有证据,再正义的诉求也站不住脚。
第二,合法途径是正道。起诉不可怕,执行周期长也不代表没用,法院的强制措施比你想象中更有威力,查封、冻结、限高、失信名单,哪一项都能让老赖寸步难行。
第三,警惕“二次收割”。凡是承诺“不打官司就能要回钱”“有内部关系”的,十有八九是骗子,真正的法律工作者不会打包票,但会告诉你:每一步怎么走,风险在哪,成功率多少。
老赖欠钱,是对你信任的背叛;但你在维权路上被骗,却是对自己理性的辜负,别让愤怒带你走上弯路,也别让绝望让你轻信谎言。法律或许不会立刻兑现正义,但它从不缺席。只要你稳住阵脚,一步步来,该拿回的钱,一分都不会少。
你要做的,不是去找“能人”,而是找对方法。
老赖借钱不还,遇上新老赖怎么办?钱还能要回来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张嘴借两万,说好三个月就还,结果一拖半年、两年,电话不接,微信拉黑,最后人影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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