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打成轻伤,要判刑吗?会怎么判?
咱们今天来聊聊一个挺常见的事儿,就是打架斗殴,有时候啊,可能就是因为一点口角,一时没控制住脾气,推搡几下,拳头没轻重,结果呢?对方一验伤,“轻伤”!这时候心里就开始打鼓了:“坏了,这要不要坐牢啊?”...
咱们先说说这个“轻伤”,很多人可能觉得,轻伤嘛,就是擦破点皮,流点血,养几天就好了,但我跟您说,法律上的“轻伤”和咱们老百姓理解的“伤得不重”可不是一回事儿,法律上的轻伤,是有严格的鉴定标准的,比如骨折了、耳膜穿孔了、伤口达到一定长度了等等,这些都可能被鉴定为轻伤,一旦构成轻伤,那就不是简单的“私了”就能随便解决的了,因为这已经触及到刑事犯罪的门槛了。
一旦造成了他人轻伤,赔偿是免不了的,具体要赔哪些呢?这可不是对方说多少就是多少,得有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这些项目:
除了这些,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合理费用,比如必要的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只要是和这次受伤直接相关的,都得考虑进去。
那赔偿金额怎么算呢?这没有一个固定的数,得看对方的实际花费、误工情况、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双方的责任大小等等,最重要的一点是,如果能和对方达成和解,积极赔偿,取得对方的谅解,那后续在处理刑事责任的时候,会对自己非常有利。
至于会不会坐牢,前面也提到了,轻伤已经构成了《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按照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听起来挺吓人的是吧?但也不是说只要造成轻伤就一定会坐牢,如果情节比较轻微,双方达成了和解,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并且认罪悔罪态度好,那么检察院有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会判处缓刑,甚至免予刑事处罚,积极赔偿、争取谅解,是非常非常关键的一步!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说小张和小李吧,俩人因为一点小事在酒吧吵起来了,越吵越凶,小张一时冲动,一拳打在了小李的脸上,导致小李鼻骨骨折,后来小李去做了伤情鉴定,结果是“轻伤二级”。
这时候,小李可以选择报警处理,警方立案后,小张就面临着刑事责任了,但好在小张事后非常后悔,主动找到小李道歉,并且积极承担了小李所有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等,前前后后一共赔了5万块钱,小李看小张态度诚恳,赔偿也到位,就出具了一份《谅解书》,表示不再追究小张的刑事责任。
检察院考虑到小张是初犯、偶犯,且已经积极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社会危害性不大,就对小张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小张虽然花了钱,但避免了牢狱之灾。
相反,如果小张打完人就跑了,或者拒不赔偿,态度恶劣,那小李一旦坚持追究,小张很可能就会被法院判刑,真的要去“坐牢”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一条就是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就够得上刑事处罚了,最高能判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这一条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项目,咱们前面提到的那些费用,都能在这里找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这一条是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打人造成的精神痛苦,也可以索赔。)
律师总结:
所以说,朋友们,“轻伤”真不是小事儿!一旦把人打成轻伤,不仅要面临一笔不小的赔偿,还可能背上“案底”,影响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核心要点总结一下:
法律是底线,也是行为的标尺,咱们都要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遇到事儿多想想后果,千万别因为一时的冲动,付出沉重的代价,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大家,也提醒大家,凡事三思而后行!
把人打成轻伤,要怎么赔偿?会坐牢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先说说这个“轻伤”,很多人可能觉得,轻伤嘛,就是擦破点皮,流点血,养几天就好了,但我跟您说,法律上的“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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