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闯民宅致轻伤,咋赔?赔偿谈不拢又该咋办?
大伙儿想想,大半夜的,睡得正香,突然有人闯进家里,这得多吓人?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私闯”了,这是严重侵犯咱们的住宅安宁和人身安全啊!要是在这个过程中,对方还动了手,把人打成了“轻伤”,那性质就更恶劣了,...
遇到人受了轻伤,第一时间该做什么?
咱们中国人常说“和气生财”,但真遇到有人受伤了,尤其是这种够不上重伤,但又确实让人难受的“轻伤”,处理起来可得讲究方式方法,不然小事儿也可能闹大。
第一时间,救人要紧!这绝对是重中之重!甭管是谁的责任,先看看受伤的人怎么样了,如果伤情看着不重,意识清醒,那赶紧问问哪儿不舒服,需不需要去医院,如果看着有点吓人,或者对方说疼得厉害,千万别犹豫,马上打120叫救护车!人命关天,其他的都先放一边。
现场别慌,尽量保留证据!要是情况允许,在不影响救人的前提下,咱们得留个心眼,用手机把现场情况拍拍照、录段小视频,特别是能显示受伤原因、地点、周围环境的画面,如果有目击者,最好能留下他们的联系方式,万一以后需要作证呢?这可不是教你“算计”,而是为了避免后续出现各说各话、说不清道不明的麻烦。
及时报警,让警察来“断案”!很多人觉得轻伤是小事,私下解决就行,但我建议,除非是特别特别轻微,双方当场就能达成一致,并且你对对方人品有十足把握,否则,报警是个好习惯!警察叔叔来了之后,会做笔录,固定证据,出具《事故认定书》或者《出警记录》,这可是以后处理赔偿问题的重要依据,你想想,口说无凭,有个官方的记录,心里是不是踏实多了?
积极配合,送医就诊!把人送到医院后,要积极配合医生的检查和治疗,别忘了,所有的诊断证明、病历本、医药费发票、检查报告,都得妥善保管好!这些可都是实打实的证据,关系到后续赔偿金额的计算,千万别说“我记性好,都记在脑子里了”,那可不行,白纸黑字才最管用。
以案说法:小摩擦引发的轻伤赔偿案
给大伙儿说个前阵子我碰到的真实案例,就叫它“老李和小张的故事”吧。
老李在小区里遛弯,被骑着电动车赶时间的小张不小心蹭了一下,老李摔倒在地,胳膊肘擦破了一大块皮,还肿了起来,当时小张也挺紧张,赶紧扶老李起来,老李觉得不算大事,小张态度也挺好,就说“算了算了,小伤”,结果回家后,老李胳膊越来越疼,去医院一检查,医生说是轻微骨裂,需要打石膏固定,休息好一阵子,这下医药费、误工费加起来不少,老李再找小张,小张觉得老李当初都说没事了,现在又来要钱,是不是想讹人?双方就吵起来了,一度闹得很僵。
后来老李找到我咨询,我了解情况后,发现他们当时既没报警,老李最初的检查报告也不全,我就建议老李,先把所有的医疗记录补充完整,证明这次骨裂确实是当时摔倒造成的,我协助他们联系了小张,把情况和法律规定讲清楚,在我的调解下,小张认识到自己的责任,老李也出示了合理的费用单据,双方心平气和地达成了赔偿协议,小张赔偿了老李的医药费和部分误工费,这事才算圆满解决。
你看,要不是老李后来及时固定了证据,又通过合理途径维权,这事儿还真不好说,遇到事儿,别嫌麻烦,该走的程序一步不能少。
法条链接:咱们有法可依!
遇到轻伤赔偿问题,很多人心里没底,不知道该要多少,也不知道对方不给该怎么办,别怕,咱们国家的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单说:谁有错谁负责,如果法律推定你有错,你证明不了自己没错,那也要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这条最关键!明确了赔偿范围: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等等,都是对方应该赔偿的。)
咱们索赔是有法律依据的,不是漫天要价,但也不能吃亏。
律师总结:遇到轻伤,记住这几点,不吃亏!
作为一名处理过不少类似纠纷的律师,我给大家总结几点核心建议:
遇到人受轻伤,处理起来既要讲人情,更要讲法律、讲证据,别因为怕麻烦而省去必要的步骤,也别因为一时冲动把小事闹大,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大家,让大家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能心中有数,妥善处理。
遇到人受了轻伤该怎么处理?赔偿谈不拢又该如何?,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遇到人受了轻伤,第一时间该做什么? 咱们中国人常说“和气生财”,但真遇到有人受伤了,尤其是这种够不上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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