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今天聊个挺实际的话题,网上查轻伤,会怎么判刑?万一遇上了该咋办?
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火气上来了,可能就动了手,事后一琢磨,或者听人一说“你这可能构成轻伤了”,心里就咯噔一下,赶紧掏出手机“百度一下”,但“百度”出来的信息五花八门,有的说没事,赔点钱就行;有...
怀孕,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天大的喜事,准妈妈们小心翼翼地呵护着肚子里的小生命,生怕有一点点闪失,可天有不测风云,万一因为一些意外,或者更糟的,因为他人的过失,导致准妈妈身体受到了伤害,那真是急坏了一家人,这时候,除了担心妈妈和宝宝的健康,一个很实际的问题也会浮出水面:这伤,到底算什么程度?能不能构成“轻伤”?这“轻伤”又是怎么鉴定出来的呢?
咱们得明白,“轻伤”这个词,可不是咱们老百姓凭感觉说“哎呀,这看着挺轻的”就算数的,它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关系到伤人者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后续的赔偿问题,对于孕妇这个特殊群体来说,受伤的影响可能不仅仅是妈妈本身,还可能波及到肚子里的宝宝,所以鉴定起来会更加细致和谨慎。
孕妇的轻伤到底怎么鉴定呢?
第一步:及时就医并报警(或相关处理)一旦发生意外受伤,第一时间肯定是赶紧去正规医院!尤其是孕妇,更不能耽误,医生会进行检查、诊断和治疗,这些医疗记录是后续鉴定的重要依据,如果是被人打伤或者因为他人过失造成的,记得及时报警,让警方介入,固定好事故发生的经过。
第二步: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不是随便哪个医院都能做“轻伤鉴定”的,这个鉴定得由公安机关委托的、具有法医临床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来进行,一般情况下,是办案的公安机关(比如派出所)开具鉴定委托书。
第三步:准备相关材料去做鉴定的时候,得带上这些东西:
第四步:法医进行鉴定法医会仔细审阅你提供的所有材料,然后可能会对你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伤的部位、程度、恢复情况等,对于孕妇,法医会特别关注伤情是否对孕妇本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损害,以及是否对胎儿的生长发育构成了潜在的或者实际的威胁,这可能需要结合妇产科医生的专业意见。
第五步:出具鉴定意见书法医根据检查情况和相关标准(主要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会出具一份《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上面会明确写着鉴定结果,是轻微伤、轻伤(分一级、二级)还是重伤。
拿到鉴定结果后,如果确定是轻伤,该咋办呢?
这时候,事情就可能涉及到刑事层面了,因为根据咱们国家《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叫它“小张的遭遇”吧。 小张怀孕5个多月了,一天在小区散步,被邻居李某家没牵绳的大狗惊吓,摔倒在地,导致腿部擦伤,并且出现了腹痛,小张赶紧去医院,医生诊断为“多处软组织损伤,先兆流产?”,住院观察了一周。 小张家人报了警,警方随后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小张的伤情进行鉴定,法医审阅了小张的病历、检查报告,也对小张进行了检查,考虑到小张确实有软组织损伤,并且因为摔倒导致了先兆流产的症状,虽然经过治疗胎儿保住了,但这次受伤对孕妇的身体健康和心理都造成了一定影响,鉴定意见为“小张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有了这个鉴定结果,小张家人就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他们可以要求李某承担相应的责任,李某不仅要赔偿小张的全部医疗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营养费,还有小张因为受惊吓和担心胎儿而产生的精神损失,因为达到了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也可以依法对李某的行为进行刑事立案调查,如果李某的行为被认定为过失或故意,他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法条链接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是判断轻伤、重伤、轻微伤的核心标准,里面对各种损伤都有详细的规定,对于孕妇,标准中可能会考虑损伤对妊娠的影响,虽然没有单独列出“孕妇轻伤”的特别条款,但法医在鉴定时会充分考虑孕妇的特殊生理状态及其对损伤的耐受性和反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孕妇受伤,其主张的营养费、护理费等可能会根据其特殊情况有所考量。)
律师总结
孕妇的轻伤鉴定,流程上和普通人基本一致,但鉴定时会特别关注损伤对孕妇和胎儿的双重影响。
怀孕,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天大的喜事,准妈妈们小心翼翼地呵护着肚子里的小生命,生怕有一点点闪失,可天有不测风云,...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