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轻伤后,第一步该做什么?对方不肯私了怎么办?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朋友,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生活中难免有个磕磕碰碰,有时候一个不小心,比如走路没看路撞到了人,或者搬东西没注意砸到了别人,导致对方受了点轻伤,这时候,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懵圈,不知道该咋办...
好嘞,各位朋友,咱们今天来聊个挺实际的话题——“怎么才算过失致人轻伤?不小心伤人会坐牢吗?”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一个不留神,可能就给别人造成了伤害,但这“不小心”到底在法律上是个啥说法?要是真把人弄伤了,会不会因此把自己“整进去”?别慌,听我这个“老法师”给你好好掰扯掰扯。
咱们先得明白,“过失致人轻伤”这里面有几个关键词:“过失”、“致人”、“轻伤”。
“过失”——不是故意,但也“没上心”这“过失”啊,跟咱们平时说的“故意找茬”那可是两码事,故意是明知道会造成伤害,还非要那么干,或者巴不得出点事,而过失呢,是你本来应该能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给别人带来伤害,但你马大哈了,没注意到(这叫“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者你虽然预见到了,但你觉得“嗨,没事儿,小场面”,结果没控制住,还是出事了(这叫“过于自信的过失”)。
举个栗子:你在阳台浇花,楼下有人路过,你想都没想,一盆水“哗啦”就下去了,正好浇人脑袋上,把人摔成轻伤,这就是典型的“疏忽大意”——你应该想到楼下可能有人啊!
再比如:你开车,觉得自己技术贼溜,在小区里开得飞快,心里琢磨着“肯定撞不着人”,结果“砰”一下,把突然跑出来的小孩撞倒了,造成轻伤,这就可能是“过于自信”了。
“致人轻伤”——伤得有多“轻”才算数?这里的“轻伤”,可不是咱们平时蹭破点皮、流点血那么简单,法律上对“轻伤”有严格的鉴定标准,得由专门的法医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判断,比如说,骨折了、缝了几针、或者某个部位暂时失去功能等等,都可能被鉴定为轻伤,具体得看医院的诊断和法医的鉴定报告,不是咱们自己说了算的。
“因果关系”——你的“不小心”和别人的“伤”得有关系就是说,别人的伤,确实是因为你那个“过失行为”直接造成的,不能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事儿,硬赖到你头上。
总结一下,过失致人轻伤,就是指你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不小心导致了他人身体受到了达到法定“轻伤”标准的伤害。
咱们说个常见的例子吧:
案例:老王搬花盆,“祸从天降”砸伤小李
老王家里大扫除,想把阳台那盆挺沉的发财树挪个位置,他一个人抱着花盆,晃晃悠悠往阳台边挪,心里想着“快点弄完看电视”,没太注意楼下的情况,刚走到阳台边,脚下一滑,花盆“哐当”一声掉楼下去了,好巧不巧,楼下小李正路过,花盆不偏不倚砸在了小李的肩膀上,小李当场就疼得龇牙咧嘴,去医院一检查,肩胛骨骨裂,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
分析:在这个案子里,老王搬花盆的时候,应该预见到从楼上掉东西下去可能会砸到人(疏忽大意的过失),结果他没注意,真把花盆掉下去砸伤了小李,造成了轻伤,老王的行为就可能构成了“过失致人轻伤”。
结果会怎么样呢?小李肯定会找老王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这些,那老王会不会因此坐牢呢?这就是咱们下面要聊的重点了。
咱们国家的法律,对于“过失”行为导致的伤害,规定是这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划重点:从上面的刑法条文可以看出,“过失致人轻伤”在咱们国家《刑法》里并没有规定为一个独立的罪名。也就是说,单纯的过失致人轻伤,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不会坐牢。只有过失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划重点:虽然过失致人轻伤不坐牢,但民事赔偿责任是跑不了的!也就是说,你得赔钱,因为你的“过失”给别人造成了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比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等),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你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好了,讲了这么多,给大家总结一下核心观点:
生活中还是要处处小心,多一份留意,少一份意外,万一真不小心造成了他人轻伤,也别过于恐慌,积极面对,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妥善处理后续事宜,才能把影响降到最低。 能帮到大家!觉得有用就点个赞,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吧!有其他法律问题,也欢迎大家一起交流。
一、啥叫过失致人轻伤?可不是我不是故意的就行!,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好嘞,各位朋友,咱们今天来聊个挺实际的话题——“怎么才算过失致人轻伤?不小心伤人会坐牢吗?” 生活中难免磕磕碰...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