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怎么提取?钱放着不管会蒸发吗?离职了还能领吗?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换工作几年后突然翻社保账户,发现一笔叫“企业年金”的钱躺在那里,数字不小,却不知道怎么动、能不能动,更不知道是不是已经被“冻结”了?别急,今天咱们就来把企业年金这个“沉默的财富...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好心借钱给朋友救急,结果对方到期不还,催几次还翻脸不认人,更离谱的是——他居然先报警,说你威胁、骚扰他?没错,这年头不仅欠钱的是大爷,有些老赖还会玩“反向操作”,把黑的说成白的,让你从债权人变成“嫌疑人”,听起来荒唐,但现实中真不少见。
今天咱们就来聊透这件事:当老赖借钱不还,反而报警诬陷你时,你该怎么办?别慌,作为执业多年的律师,我见过太多类似案例,关键在于——你得稳住阵脚,掌握证据,用法律反制反击。

我们得认清一个基本事实: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核心是“真实意思表示+资金交付”,换句话说,只要你能证明这笔钱确实借出去了,对方也收了,而且你们之间有约定还款时间或用途,那这笔债就是合法有效的,至于对方报警说你“骚扰”“威胁”?对不起,只要你的催收行为在合理范围内,比如发微信提醒、打电话沟通,甚至上门礼貌询问,都不构成违法。
但问题来了——很多出借人一着急,语气重了点,说了句“再不还钱别怪我不客气”,结果被对方录音断章取义,拿去派出所报案,这时候警察一介入,很多人就开始慌了,觉得“完了,我是不是真违法了?”
别怕!法律保护的是正当维权,不是纵容赖账。
真正该怕的,其实是那个借钱不还的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如果没约定,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返还,但要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也就是说,你催款本身是合法权利。
而那些恶意报警的老赖,他们的真实目的往往是:通过制造“被骚扰”的假象,干扰你的正常维权节奏,甚至想让你因害怕惹事而放弃追债,这是一种典型的“心理压制”战术,专挑老实人下手。
应对策略必须清晰:
记住一句话: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你能掌控的方式实现,不要被对方的“报警秀”带偏节奏,你要做的,是从容收集证据,依法推进维权。
我曾代理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小陈借给前同事5万元应急,对方写了借条,承诺三个月归还,结果到期后各种推脱,小陈连续两周每天晚上打个电话催问,语气焦急但未辱骂,没想到对方竟拨打110,称遭到“持续骚扰”,要求警方处理。
派出所传唤小陈做了笔录,小陈一时紧张,差点主动删了聊天记录,幸好他来找我咨询,我们迅速整理出全套证据:原始借条照片、银行转账凭证、两人此前协商延期的微信记录,以及每次通话的时间频率——平均每天一次,最长间隔不超过36小时,完全不符合“骚扰”特征。
我们向警方提交了书面说明,并附上《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判例,最终警方认定不构成治安违法,不予立案,随后我们立即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支持全部本金及利息,执行阶段发现对方名下有一辆二手车,迅速查封拍卖,款项全额执行到位。
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没有被对方的报警行为吓退,而是用证据还原了真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遇到老赖借钱不还已经够糟心了,要是他还反咬一口报警,更容易让人乱了方寸,但请记住:合法的权利主张永远不怕阳光检验,你不是在“讨债”,你是在维护契约精神和基本诚信。
面对恶意报警,不要退缩,更不必自责,相反,要把每一次沟通都当成证据积累的机会,把每一场对抗都变成通往胜诉的台阶,法律从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也绝不会让真心守法的人流汗又流泪。
如果你正在经历类似困境,别一个人硬扛,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用智慧和规则打赢这场“信用保卫战”,毕竟,这年头,能守住底线的人,才配拥有真正的尊严。
老赖借钱不还反手报警?遇到这种倒打一耙该怎么办?,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好心借钱给朋友救急,结果对方到期不还,催几次还翻脸不认人,更离谱的是——他居然先报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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