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借钱不还?恩施老赖躲猫猫,你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朋友在微信上说“兄弟,最近手头紧,借两千救个急,下个月发工资就还”,你一念心软,红包秒发,转账备注写得清清楚楚,结果呢?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对方朋友圈照常更新,吃喝玩乐晒...
去医院配药,掏出医保卡结账时,收银员一句“这个药不能刷”让你当场愣住?或者明明买了处方药,却被告知只能自费?更离谱的是,有人图方便拿亲友的医保卡买药,结果被查出来还背上了“骗保”嫌疑……
别小看这张小小的蓝色卡片,它可不只是“刷卡打折”的工具,而是一套精密设计的社会保障机制,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讲清楚:医保卡到底该怎么用?买药时哪些能报、哪些不能报?哪些行为看似省事,实则违法?

首先得明确一点:医保卡里的钱,本质是“医疗专用资金”,不是现金,也不能随便花,它分两个部分——
个人账户余额(也就是你每月看到的“医保余额”)
这部分钱是你自己和单位交的医保中划入的,可以用来支付门诊费用、药店购药、住院自付部分等,简单说,这像是你的“医疗钱包”,能直接刷卡扣。
统筹基金(由政府统一管理)
这部分用于大病报销、住院费用结算,个人不能直接使用,但它是你生病住院时最大的保障。
当你去药店买药时,能不能刷医保卡,关键看三点:
✅ 药品是否在《医保药品目录》内
✅ 是否属于处方药且持有有效处方
✅ 药店是否为医保定点机构
举个例子:你感冒了,想去药店买盒连花清瘟,如果这家药店是医保定点,药也在目录里,而且是非处方药(OTC),那就可以刷个人账户,但如果买的是保健品、维生素、消毒液这类“非药品”,哪怕摆在药店里,也一律不能刷!
很多人觉得:“我爸妈年纪大了,我去帮他们买药,刷我的卡行不行?”
听起来挺孝顺,对吧?但从法律角度讲,这是典型的“冒用医保卡”行为。
医保实行“实名制就医”,一人一卡,专卡专用,你用自己的卡给家人买药,哪怕只是花自己的账户余额,也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一旦被系统监测到异常消费(比如频繁购买慢性病药物但无对应就诊记录),轻则暂停医保结算,重则列入失信名单,甚至面临行政处罚。
还有人会问:“能不能拿家人的卡去刷降压药?”
答案同样是:不行,除非你是通过“家庭共济账户”绑定关系,并在当地医保政策允许范围内操作。
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市推行“医保家庭共济”,允许职工医保参保人将个人账户余额授权给配偶、父母、子女使用,但必须提前在官方平台完成绑定,且仅限于合规医疗支出,没走正规流程?那就属于“偷用”。
张阿姨退休多年,常年高血压,儿子小李工作忙,每次都是她自己去医院开药,后来腿脚不便,儿子便主动提出:“妈,以后我帮你去买药,刷我的医保卡,省得你跑。”张阿姨觉得儿子贴心,连连点头。
半年后,社区医院接到医保局协查通知:小李的医保卡在短时间内多次购买高价降压药,但其本人并无相关就诊记录,调查发现,所有药品均用于母亲治疗,小李被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金额3800元,并接受警示教育。
医保局工作人员解释:即便主观无恶意,冒用他人医保卡仍属违法行为,正确的做法是——张阿姨应激活自己的医保卡并办理慢病备案,或由小李申请家庭共济账户授权使用。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好心也要守规矩,情理之外还有法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参保人员不得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不得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国家医保局《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应当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原则,非治疗性药品、保健品类等不纳入支付范围。”
这些条文不是摆设,而是守护全民医保基金的“防火墙”,每一张医保卡的背后,都是成千上万人共同缴纳的“救命钱”。
作为执业多年的医疗与社会保障领域律师,我想说的是:
医保卡是一份权利,更是一份责任。
它不该是“省钱神器”,也不该成为亲情绑架下的“便利工具”,正确使用医保卡,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整个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尊重。
📌实用建议给你划重点:
每一次合规刷卡,都是在为社会的公平与可持续出一份力。
别让一时的方便,换来长久的风险,这张卡虽小,承载的却是我们每个人的健康未来。
去医院配药,掏出医保卡结账时,收银员一句“这个药不能刷”让你当场愣住?或者明明买了处方药,却被告知只能自费?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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