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中,轻伤到底咋判定?谁说了算?
好嘞,各位朋友,今天咱们来聊个挺实际的话题,生活中,难免遇到点小磕小碰,有时候邻里之间、朋友之间,甚至陌生人之间,可能因为一点小事就起了冲突,万一真动了手,造成了伤害,那“轻伤”这个词可就太关键了,特...
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小到走路摔跤,大到意外冲突,一旦造成了身体伤害,除了身体上的疼痛,很多人还会关心:我这伤,到底算什么程度?够不够“轻伤”?如果够,是轻伤一级还是二级?这可不是随便拍脑袋说的,这里面可有大学问,而且直接关系到后续的责任认定,比如对方要不要负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能赔多少等等。
咱们得明白,“轻伤”这个词,在法律上,尤其是在刑事案件里,是个非常关键的“坎儿”,它和咱们平时说的“哎呀,我这伤不轻啊”可不是一个意思,法律上的轻伤,是用来衡量伤害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比如故意伤害罪)的一个重要标准,简单说,达到轻伤标准,对方就可能面临牢狱之灾;没达到,可能就只是治安处罚或者民事赔偿的问题,这个“轻伤等级”的判定,那可是相当重要。
这个等级到底是怎么判定出来的呢?总不能我说疼得厉害就是轻伤,你说没事就不算吧?
核心来了:有法可依,有标准可循!
咱们国家有个非常重要的文件,叫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尚方宝剑”,所有的伤情鉴定,都得以它为准绳,这个标准把人体损伤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三大类。轻伤又细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一级比二级要更严重一些。
具体怎么看呢?医生看病看片子,法医鉴定伤情,也是类似的道理,但更侧重于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对功能的影响以及愈合后的后遗症。
可不是你觉得疼、流了血就算轻伤的!也不是说一定要住多大的医院,一切都得拿事实和标准说话。
这个鉴定不是随便哪个医生都能做的,必须是由公安机关委托的、具有法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里的法医来进行,他们会根据你的病历、CT片、现场检查情况等等,综合判断。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就更明白了。
小李和小王因为口角打了一架,小李一拳打在小王鼻子上,导致小王鼻骨骨折了,但没有明显的移位,后来公安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法医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认定小王的鼻骨骨折属于“单纯性(线性)骨折”,构成了轻伤二级。
如果在上面的例子中,小王的鼻骨不仅骨折了,还发生了粉碎性骨折,或者骨折移位明显,影响了鼻子的外形和通气功能,那法医鉴定下来,可能就会构成轻伤一级,甚至更严重。
还是小李和小王打架,小李把小王的胳膊打青了一块,有点皮下出血,但没破皮,也没伤到骨头,这种情况下,法医鉴定很可能就是轻微伤,不构成轻伤。
看到了吧?同样是打架受伤,伤情不一样,鉴定结果天差地别,而这个结果,直接决定了小李是仅仅受到治安拘留罚款,还是可能因为“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就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里划重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能构成此罪,面临刑事处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个是核心技术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里面规定了公安机关在处理伤害案件时,如何委托鉴定、鉴定时限、对鉴定结果有异议怎么办等程序性问题。
律师总结:
好了,说了这么多,希望大家对外伤后轻伤等级的判定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
如果不幸遇到外伤需要做伤情鉴定,记住几点:
法律是严肃的,也是保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武器,了解这些知识,不是为了去惹事,而是为了在万一遇到事情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
希望今天的分享对大家有帮助!有其他法律问题,也欢迎大家随时交流,咱们下次再聊!
外伤后,轻伤等级怎么判定?谁说了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小到走路摔跤,大到意外冲突,一旦造成了身体伤害,除了身体上的疼痛,很多人还会关心:我这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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