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男孩把人打成轻伤,这事儿到底咋处理?会留案底吗?
嘿,说真的,家里有个14岁的男孩,当爹妈的真是操碎了心,这个年纪的孩子,讲义气、爱冲动,有时候一句话不对付,可能就动起手来了,万一,我是说万一,真把别的孩子或者成年人打成了“轻伤”,家长们肯定是又急又...
生活中,谁也不想遇到磕磕碰碰,更别说被人动手打了,可真遇上了,光生气、委屈没用,得知道这事儿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咱们有哪些权利,对方又该承担什么责任,咱们就聚焦“轻伤”这个点,好好说道说道。
咱们得明白,“轻伤”不是咱们老百姓嘴里随便说的“哎呀,就擦破点皮,轻伤轻伤”,这可是个实打实的法律概念,有严格的鉴定标准,它是由专门的法医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认定的,比如说,鼻梁骨骨折了、耳膜穿孔了、或者某个地方的伤口长度达到了一定标准,都可能被鉴定为轻伤,这个鉴定结果非常关键,它直接决定了对方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一旦被打成了轻伤,咱们第一步该做什么呢?
第一,赶紧报警!这可不是小题大做,报警了,警察叔叔会出警记录,固定证据,比如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可能的监控录像等等,这些都是后续维权的重要依据,千万别想着“私了”就完事了,有时候私了不成,再想找警察,证据可能就不好固定了。
第二,赶紧验伤!报警之后,或者在警察的指引下,赶紧去指定的法医鉴定机构做伤情鉴定,一定要去指定的机构,不然出来的结果可能不被认可,这个“轻伤”的鉴定报告,就是咱们手里的“尚方宝剑”之一。
拿到“轻伤”鉴定报告,这就意味着什么呢?
这意味着对方的行为可能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咱们老百姓常说的“要坐牢”,可不是吓唬人的,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听起来是不是挺严重?没错,这已经上升到刑事犯罪的层面了。
当然了,事情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打人者能够积极赔偿咱们的损失,取得咱们的谅解(就是咱们出具《谅解书》),并且情节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那法院也可能会从轻处罚,甚至有可能判处缓刑,不用真的“进去”,但这绝不等于他没罪,只是刑罚上可以宽大处理。
除了刑事方面,民事赔偿也是跑不了的,不管对方要不要坐牢,咱们因为被打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甚至精神损失费(如果情况比较严重的话),都有权向对方索赔,这部分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可能有人会问,那对方要是不承认,或者警察调解不成怎么办?别担心,有了轻伤鉴定,警方通常会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如果证据确凿,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来判决,咱们作为受害人,要积极配合警方和司法机关的工作。
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保存好所有的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本、药费单据、交通费票据,甚至是受伤部位的照片、跟对方的沟通记录(如果有的话)等等,这些都是证明咱们损失和对方过错的关键。
如果你觉得整个过程太复杂,自己搞不定,或者对方态度恶劣,不想赔偿,那千万别犹豫,赶紧找个专业的律师咨询,甚至委托律师帮你处理,律师能帮你分析案情,指导你收集证据,代表你跟对方谈判,或者在法庭上为你争取最大的权益。
以案说法:
就说前阵子我碰到的一个案子吧,小张和小李是邻居,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楼道堆物问题吵了起来,越吵越凶,小李一时冲动,推了小张一把,小张没站稳,后脑勺磕在了楼梯扶手上,当时就起了个大包,还晕乎乎的。
小张当时就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做了笔录,也建议小张先去医院检查,后来,小张去医院一查,医生说有轻微脑震荡,还伴有头皮血肿,警方随后开具了伤情鉴定委托书,小张去指定的法医鉴定机构做了鉴定,结果是“轻伤二级”。
拿到鉴定结果后,警方就以“故意伤害罪”对小李进行了刑事立案,小李这时候才慌了神,没想到自己一时冲动竟然可能要坐牢,后来,小李的家人主动联系小张,希望能和解,愿意赔偿小张的医药费、误工费,还额外给了一笔补偿金,小张考虑到邻里关系,也拿到了合理的赔偿,就出具了《谅解书》,法院考虑到小李有自首情节(报警后没跑),积极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犯罪情节较轻,就判了小李“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也就是说,只要小李在一年内不再犯事儿,这六个月牢就不用真坐了。
这个案子就很典型,从小的口角升级到动手,造成了轻伤,就从民事纠纷上升到了刑事犯罪,千万别小看“轻伤”这两个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里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轻伤”标准,就够得上这条的第一款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这一条是针对不够成轻伤,只是轻微伤或者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况,进行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这一条是关于民事赔偿的,不管对方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都不能免除。)
律师总结:
各位朋友,总结一下今天说的“被打成轻伤怎么算”这个事儿:
被人打了是受害者,咱们不能吃哑巴亏,但也要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法律是咱们坚强的后盾,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大家,也祝愿大家都平平安安,远离伤害,如果真遇到事儿了,找警察,找律师!
被人打成轻伤,这事儿到底怎么算?我该咋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生活中,谁也不想遇到磕磕碰碰,更别说被人动手打了,可真遇上了,光生气、委屈没用,得知道这事儿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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