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把人打成轻伤,赔偿的事儿咋整?钱怎么算?
嘿,朋友们,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一时冲动,可能就动了手,但您知道吗?打架这事儿,打赢了坐牢,打输了住院,这话可不是开玩笑的,尤其是如果对方的伤情被鉴定为“轻伤”,那性质就不一样了,不光可能面临治...
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火气一上来,可能就动了手,打完了,冷静下来就后悔了,如果对方伤得不重,轻微伤啥的,一般私下赔点钱,道个歉,事儿也就过去了,但如果鉴定下来是“轻伤”,那性质可就不一样了。
咱得明白,“轻伤”不是咱老百姓嘴里说的“擦破点皮,流点血”那么简单,这是个法律概念,得由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来认定,一旦构成轻伤,就可能触及到咱们国家《刑法》里的“故意伤害罪”了,这可是刑事案件!
那为啥对方“不愿私了”呢?原因可能有很多:有的是觉得咽不下这口气,必须让你受到法律的制裁;有的可能是赔偿金额没谈拢,双方差距太大;还有的可能就是纯粹想通过法律途径,讨个说法,让你知道打人的代价。
如果对方铁了心不愿私了,坚持要走法律程序,那这事儿基本就绕不开刑事处罚了。
处罚结果会是啥样呢?
根据咱们国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也就是说,是有可能坐牢的!“三年以下”这个范围很广,具体判多久,或者能不能判缓刑(不用实际关进去),都要看具体情节,如果你能在庭审前,哪怕对方一开始不愿私了,后来通过努力,取得了对方的谅解(比如积极赔偿,态度诚恳),那法院在量刑的时候,是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判缓刑的可能性也会大很多。
如果一直没能取得对方谅解,又没有其他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那判实刑(就是真的要去监狱或看守所服刑)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
除了刑事处罚,别忘了还有民事赔偿,就算你被判了刑,对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你还是要赔偿对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等经济损失,这钱,躲不掉的。
所以啊,王律师在这儿劝大家,遇事一定要冷静,千万别动手!一旦造成轻伤,对方又不愿私了,那麻烦可就大了,不仅可能要蹲班房,钱也少不了花。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叫“冲动的代价”吧。
小张和小李是邻居,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了起来,越吵越凶,最后动了手,小张年轻气盛,一拳打在了小李的鼻子上,当时看着流了点血,大家都没太当回事,结果小李去医院一检查,鼻骨骨折,法医鉴定下来,构成“轻伤二级”。
小李觉得自己受了委屈,小张家人后来也来道歉了,想赔点钱私了,但小李心里气不过,加上双方在赔偿金额上没谈拢,小李就明确表示:“我不要钱,就要他受到法律制裁!”
小李报了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认为小张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将案件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法院开庭审理时,小张虽然当庭认罪悔罪,但因为未能取得小李的谅解,也没有其他特别的从轻情节,法院综合考虑案情,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张有期徒刑六个月,法院还判决小张赔偿小李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万余元。
你看,就因为一时冲动,一拳下去,不仅坐了牢,名声坏了,钱也赔了,多不值当!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这条是说,轻伤案件属于可以和解的范围,但前提是双方自愿,如果对方不愿意,那就没法走和解程序了。)
律师总结
把人打成轻伤,对方如果坚持不愿私了,那么打人者面临的将是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的双重后果。
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火气一上来,可能就动了手,打完了,冷静下来就后悔了,如果对方伤得不重,轻微伤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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