胳膊烫伤了?咋判断是不是轻伤?会影响赔偿吗?
谁也不想遇到意外,但生活嘛,总有不小心的时候,比如做饭、倒热水,甚至是工作中接触高温物体,都可能一不小心把胳膊给烫伤了,这烫伤了,轻则疼几天,重则可能留下疤痕,影响生活,这时候,很多人心里就会打鼓:“...
咱们得明白一个重要的事儿:咱们平时说的“轻伤”和法律上认定的“轻伤”,那可不是一回事儿!咱们老百姓嘴里的“轻伤”,一般就是说“伤得不重,养养就好了”,是个比较模糊的日常感受。
但在法律上,特别是涉及到打架斗殴、故意伤害这类案件时,“轻伤”是个非常严肃的法律概念,它是用来判断一个人要不要负刑事责任的重要标准之一,咱们国家有专门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里面把损伤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而“轻伤”呢,又细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二级是相对较轻的,但即便如此,也已经达到了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门槛。
当医生或者法医说“这骨折够成轻伤了”,你可千万别觉得“嗨,轻伤没事儿”,这恰恰可能意味着事儿不小了!
骨折轻伤怎么算严重?或者说,什么样的骨折会被认定为法律上的“轻伤”呢?
这可不是简单看骨头裂没裂那么简单,法医鉴定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
所以你看,“骨折轻伤”这个“严重”,不是咱们凭感觉说的,而是有一套专业的、细致的标准来衡量的,它更多的是从法律后果的角度来说“严重”——因为一旦构成轻伤,对方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说小张和小李吧,俩人因为一点小事在酒桌上吵起来,进而动了手,小李一拳打在小张的脸上,导致小张左侧鼻骨粉碎性骨折。
小张当时觉得鼻子疼、流血了,去医院急诊,医生诊断是鼻骨骨折,建议手术复位,后来,小张报警了,派出所委托法医进行伤情鉴定,法医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认定小张的鼻骨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这下,小李可就麻烦了,本来以为就是个打架,赔点医药费的事儿,结果因为小张的伤达到了“轻伤二级”,小李的行为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了,按照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小李不仅要承担小张的全部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民事赔偿,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经过调解,小李积极赔偿了小张的损失,取得了小张的谅解,法院最后可能会对小李从轻处罚,比如判个缓刑,但刑事犯罪的记录是留下了。
你看,就这么一拳,一个鼻骨骨折,医学上可能需要手术治疗,法律上就成了“轻伤”,后果是不是挺严重?
法条链接
既然说到法律后果,那咱们就得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是判断轻伤、重伤、轻微伤的核心依据,里面对各种骨折对应的伤情等级有非常具体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律师总结
好了,今天关于“骨折轻伤怎么算严重”的话题,咱们就聊到这儿,我给大伙儿总结一下核心观点: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大伙儿平时还是要注意安全,遇事冷静,别冲动,万一真遇上了麻烦,也别害怕,法律会给咱们一个公道。 对大伙儿有帮助,有啥法律问题,随时找我聊,咱们下次再见!
骨折了,医生说是轻伤,这到底算严重还是不严重?会不会影响赔偿和对方的责任?,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得明白一个重要的事儿:咱们平时说的“轻伤”和法律上认定的“轻伤”,那可不是一回事儿!咱们老百姓嘴里的“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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