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楼下噪音扰民,忍无可忍该如何合法维权?
噪音扰民,法律上如何界定? 邻居家装修电钻声震耳欲聋、楼上小孩跑跳咚咚响、深夜KTV歌声穿透墙壁……这些噪音让人苦不堪言,但到底什么程度才算“扰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
刚躺下准备睡觉,隔壁突然传来“咚咚咚”的拖拽家具声,或者半夜三更还在大声唱歌、开派对?更离谱的是,你敲门沟通,对方一句“我家的事你管得着吗?”直接把门甩上,这时候,你是继续忍气吞声,还是干脆以牙还牙也制造噪音“报复”?
别急,作为从业十几年的执业律师,我告诉你——情绪发泄解决不了问题,但法律可以。
咱们先理清一个核心逻辑:邻里噪音不是“小事”,而是涉及人格权、居住安宁权的法律问题。别以为这只是“家常琐事”,《民法典》早就给咱撑腰了。
遇到噪音扰民,别一上来就硬刚,正确的处理路径应该是“三步走”:
第一步:固定证据。
这是最关键的一步!很多人吃了亏就吃在没证据,你可以用手机录音、录像,注意要录清楚时间、声音内容,最好能拍到对方家门牌号或能证明来源的画面,现在有些智能设备还能记录分贝值,比如分贝仪APP或带噪音监测功能的智能家居产品,这些都能作为辅助证据。
第二步:友好协商。
多数情况下,邻居并非恶意,可能是生活习惯不同或一时疏忽,你可以选择当面沟通,语气平和地说明影响,“大哥,您家孩子晚上练琴确实挺好,但九点以后声音有点大,老人小孩都睡不好,能不能调整下时间?”大多数人听到这种有理有据又不失礼貌的提醒,都会配合。
第三步:寻求第三方介入。
如果协商无果,别憋着!你可以向物业投诉,请他们出面协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有责任维护小区秩序和环境安宁,如果物业不管,或者对方依然我行我素,那就该升级了——报警。
是的,你没听错,噪音扰民可以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机关可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这不是吓唬人,现实中真有人因为长期扰民被行政处罚。
如果你已经尝试了所有方式,对方依旧“稳如泰山”,那你完全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偿精神损失,别觉得打官司麻烦,有时候一封律师函就能让对方立刻安静下来。
以案说法:
去年我代理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张先生住在杭州某小区高层,楼上邻居每天晚上10点后跑步、搬家具,地板震动声清晰可闻,他家孩子才三个月,经常被惊醒哭闹,张先生多次沟通无果,物业也推诿,后来他找到我们,我们指导他连续7天用手机录音,并请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调解作证,最后我们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排除妨碍及精神损害赔偿,法院认定楼上住户行为已构成对相邻权的侵害,判决其在晚间9点至次日7点禁止进行产生明显噪音的活动,并赔偿张先生3000元精神抚慰金,这个案子胜诉的关键,就是证据充分+程序合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
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应当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律师总结:
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能和平解决当然最好,但当你的基本生活安宁被一再侵犯时,善良要有锋芒,忍让不是懦弱,但维权才是对自己生活的尊重。面对噪音扰民,别怕“较真”,更别用“你也吵我”的方式去对抗,那只会把自己拉进泥潭,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既体面又有效。
记住一句话:你不需要打赢每一个邻居,你只需要让他们知道——你不是好欺负的。
刚躺下准备睡觉,隔壁突然传来“咚咚咚”的拖拽家具声,或者半夜三更还在大声唱歌、开派对?更离谱的是,你敲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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