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发作致人轻伤,会判刑吗?不判刑又该如何?

普法百科36秒前1

咱们先说说,癫痫这毛病,它不是闹着玩的,发作起来,病人自己也控制不了,浑身抽搐、意识不清,说难听点,那一刻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在哪儿,在干嘛,如果在这种“失控”的状态下,不小心碰倒了旁边的人,或者肢体挥舞中造成了别人轻伤,这跟咱们平时说的“故意找茬”、“打架斗殴”那可是两码事。

这种情况会构成犯罪,会被判刑吗?

癫痫发作致人轻伤,会判刑吗?不判刑又该如何?

判刑,也就是咱们说的负刑事责任,得看这个人在做这件事的时候,是不是故意的,或者说,他当时能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认不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法律上管这个叫“刑事责任能力”。

癫痫发作的时候,病人通常是处于一种“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根据咱们国家刑法的规定,如果一个人在实施危害行为的时候,因为得了精神病(这里的“精神病”是个法律概念,包括一些严重的精神障碍和神经系统疾病急性发作状态),导致他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那么他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单纯因为癫痫突然发作导致他人轻伤,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判刑的。

这里有个“很重要!如果这个癫痫病人,他明知道自己的病情,也知道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没按时吃药、过度疲劳、情绪激动)很可能会发作,而且发作起来可能会伤害到别人,他还偏偏去一些人多的地方,或者从事一些有潜在危险的活动,结果真的发作伤人了,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涉及到“过失”了,也就是说,他应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带来危险,却因为疏忽大意没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了但轻信能够避免,如果这种过失导致了损害结果,那就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可能构成“过失致人轻伤”。“过失致人轻伤”在咱们国家刑法里,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不会判刑,但民事赔偿那是跑不了的。

核心点就在于:他在事发时,对自己的行为有没有辨认和控制能力?以及,他对自己癫痫发作伤人的可能性,有没有预见义务和避免义务?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叫“李某案”吧,李某患有癫痫多年,一直靠药物控制,平时挺稳定的,有一天,他早上急着出门,忘了吃抗癫痫药,在挤公交车的时候,人特别多,他突然癫痫发作,身体不受控制地抽搐,胳膊一挥,把旁边一位老太太王某给撞倒了,王某摔倒时磕到了头,经鉴定构成了轻伤二级。

事后,王某的家人报了警,警方经过调查,了解到李某确实有癫痫病史,当天是因为忘记服药导致发作,而且他平时发作并不频繁,也不是在从事危险活动时发作,在这种情况下,李某在发作时是完全失去意识和控制能力的,他对自己伤人的行为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因为他不是明知会发作还冒险,而是意外忘记服药,且通常情况下药物控制良好),最终警方认定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予刑事立案,王某的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李某作为侵权人,还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这笔钱通常由李某自己或者他的监护人(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来承担。

如果换个情况,比如李某明明知道自己最近药物效果不好,医生也嘱咐他不要独自去人多拥挤的地方,他偏不听,非要去逛庙会,结果在庙会上发作伤人,那这个“过失”可能就要被考量了,处理结果就可能不一样。


法条链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里的“精神病人”在司法实践中也包括因癫痫等脑部疾病导致的短暂性意识障碍或行为失控状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注意:构成此罪要求主观上有伤害的故意。)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民事赔偿的总原则)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如果癫痫患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总结

总结一下:

  1. 一般不判刑:癫痫患者在疾病发作、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时致人轻伤,由于缺乏犯罪的故意或过失,通常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会被判刑。
  2. 民事赔偿免不了:虽然不负刑事责任,但给他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还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这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等,如果患者是未成年人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其监护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3. 特殊情况要注意:如果癫痫患者明知自己在特定情况下(如停药、疲劳、情绪激动等)极有可能发作,并且发作会对他人造成危险,却仍然放任自己处于这种状态,或者从事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活动,最终导致发作伤人,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存在过失,甚至在极端情况下可能涉及间接故意,这时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了,不过这种情况在实践中相对少见,需要结合具体证据仔细分析。

癫痫是一种疾病,患者本身也是受害者,社会应该给予理解和关爱,但同时,癫痫患者及其家属也应当积极治疗,注意管理病情,尽量避免在可能对自己或他人造成危险的情况下独处或从事危险活动,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万一不幸发生意外,也要勇于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如果遇到这类纠纷,双方都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理性解决。 能帮到大家!

癫痫发作致人轻伤,会判刑吗?不判刑又该如何?,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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