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咋判断是不是轻伤?轻伤到底啥标准?
内容** 大伙儿都知道,出车祸是谁也不想的事儿,可真遇上了,除了赶紧处理事故、看病,最关心的估计就是“我这伤到底算啥程度?”“够不够轻伤啊?”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咱们身体恢复,还可能影响到后续的赔偿、甚...
生活中,咱们难免磕磕碰碰,走路没留神,或者被什么东西划一下,腿上就可能留下一道伤口,这时候,除了疼,可能还会琢磨:“这伤口到底算不算轻伤呢?” 毕竟,有时候这关系到责任认定,甚至会不会涉及到法律问题。
老王得明确告诉大家,轻伤鉴定可不是咱们自己在家对着镜子看看,或者随便找个医生问问就行的,它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和专业的鉴定标准。这事儿,得是由公安机关委托,或者在诉讼过程中由法院委托,去有资质的法医鉴定机构,由专业的法医根据国家统一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进行。
具体到咱们“腿上的划伤”,法医一般会怎么看呢?
举个例子(具体数字请以最新标准为准,这里只是打比方),如果腿上的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达到10厘米以上,或者多个创口、瘢痕累计长度达到15厘米以上,就可能构成轻伤二级。
咱们自己初步判断,可以大概量量长度,看看深度,有没有影响走路或者腿部活动,但最终的结论,必须是法医说了算。
那鉴定流程一般是啥样的呢?
简单说,通常是: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个简单的例子:
小张和小李因为一点小事在小区里吵了起来,后来动了手,小李情急之下,捡起地上的一根小树枝,朝小张的小腿划了一下,小张的小腿立刻就出血了,去医院一看,医生说伤口挺长。
后来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小张的伤口经医院测量,单个创口长度为12厘米,深达皮下脂肪层,但没有损伤到肌肉、肌腱和神经,公安机关随后委托法医进行鉴定,法医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关于体表创口长度的规定,认为小张腿部的创口长度已达到轻伤二级的标准,于是出具了“小张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二级”的鉴定意见。
这个鉴定结果出来后,小李的行为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了,因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法条链接
关于轻伤鉴定的核心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发通[2013]146号),这个标准非常细致,对各种损伤都有明确的规定。
针对咱们说的腿部划伤,可能会涉及到以下这些条款(具体请以最新标准原文为准,并由法医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如果鉴定为轻伤,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律师总结
腿上的划伤算不算轻伤,关键看专业法医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作出的鉴定结论,咱们自己可以根据伤口的长度、深度和对功能的影响做个初步判断,但不能作为最终结论。
老王给大家提个醒:
生活中,咱们难免磕磕碰碰,走路没留神,或者被什么东西划一下,腿上就可能留下一道伤口,这时候,除了疼,可能还会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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