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怎么算?搞不清这笔账,小心被隐形扣款坑惨了!
辛辛苦苦谈成一单生意,客户也付了钱,结果到手的佣金却比预想的少了一大截?或者做直播带货,粉丝买得热火朝天,平台结算时却发现“服务费”、“技术服务费”、“渠道管理费”五花八门地被扣走了一大笔? 别急,...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辛辛苦苦帮朋友介绍了个客户,说好“成交后给你5个点的提成”,结果项目落地了,钱也收了,可你的佣金却像石沉大海,对方一句“回头再说”就打发了你,你说气不气?更离谱的是,当初口头说得好好的,连个字据都没有,现在想找人理论,人家一句话:“没签合同,哪来的佣金?”直接把你堵得哑口无言。
这时候你才意识到:原来“佣金”不是嘴上说说那么简单,它背后是一整套法律逻辑和证据链条,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清楚——佣金到底该怎么算?谁说了算?没写进合同就无效吗?要是被赖账了,能不能告赢?
先说白了,佣金不是施舍,也不是人情,它是你提供居间服务、促成交易后的合法对价,比如你是个房产中介,带客户看了十套房,最后成交了,那笔佣金就是你应得的“工资”,再比如你是自由职业者,帮企业拉来一个大单子,说好抽成10%,那这10%就是你用资源、人脉和时间换来的真金白银。
但问题来了:光有口头承诺,够不够?
答案很现实——不够!
虽然《民法典》承认口头合同的效力,但在佣金纠纷里,口头约定就像沙地上盖楼,风一吹就塌,法院判案讲究“谁主张,谁举证”,你说他答应给2万佣金,那你得拿出证据——聊天记录、录音、邮件、证人证言……什么都行,但不能只靠一张嘴。
我见过太多案子,当事人情绪激动地说:“我们关系那么好,他还骗我?”可感情归感情,法律归法律,一旦涉及金钱,就得按规矩来。
别等到钱没拿到才后悔,签协议前,这几个问题必须问清楚:
计算基数是什么?
是按合同总额?还是利润?还是回款金额?举个例子:客户签了100万的合同,但只付了30万,剩下的分期,如果你的佣金是按“全额”算,那可能拿不到尾款部分;如果按“实际回款”算,那就得等钱到账才能分。
支付时间和条件?
是签约就付?还是客户付款后7天内?有没有“业绩考核”“上级审批”这种模糊条款?这些细节,直接决定你能不能按时拿到钱。
有没有书面确认?
再铁的关系,也要留痕,哪怕只是微信里写一句:“上次说好的5%佣金,项目回款后结算,没问题吧?”对方回个“OK”,这就是证据!
没有白纸黑字,就没有稳稳的幸福。
我去年代理过一个案子,特别典型。
当事人老李是个装修设计师,通过朋友介绍,接了个酒店改造项目,总价240万,当时朋友口头承诺:“做成这个单,给你8万提成。”老李信了,全程跟进方案、协调施工,项目顺利交付。
结果呢?朋友翻脸不认账,说:“我又不是公司,哪来的提成?”老李急了,来找我。
我们翻了他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有这么一段对话:
老李:“这个项目你拿大头,我辛苦跑前跑后,8万提成总不过分吧?”
对方:“放心,不会亏待你,做完就给你。”
就这一句话,成了关键证据,结合老李提供的设计图纸、沟通记录、现场照片,法院最终认定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居间合作关系,判决对方支付8万元佣金。
你看,有时候赢官司,靠的不是吵,而是那一句不经意的“我答应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只要你促成了交易,就有权拿报酬。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说好给佣金,就不能耍赖。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聊天记录、录音、邮件,平时就要留着!
说到底,佣金不是施舍,是劳动的价值体现,你可以讲情分,但不能放弃原则,真正成熟的合作,不是靠“我相信你”,而是靠“我们写清楚”。
下次再有人跟你说“事成之后少不了你”,别急着感动,先问三句:
不怕麻烦,才是对自己最大的负责。
这个世界不会因为你的辛苦而自动补偿你,但一定会因为你的证据而尊重你。
别再做那个默默付出却被忽略的人,该拿的钱,一分都不能少。
佣金到底怎么算?谈好了没到账,能找谁要?,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辛辛苦苦帮朋友介绍了个客户,说好“成交后给你5个点的提成”,结果项目落地了,钱也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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