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产权到期后,我的房子还是我的吗?律师详解后续处理方案
原创文章内容: “70年产权”一直是买房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很多人心里犯嘀咕:花几百万买的房子,产权到期后会不会被收回?土地会不会被国家无偿收回?房子还能继续住吗?我们就从法律和实践角度,彻底讲清楚...
咱们中国人买房,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这房有70年产权。”听起来挺踏实,可一琢磨——70年后呢?房子是不是就得还给国家?墙皮都还没掉几块,产权说没就没?那我这几十年房贷岂不是白还了?
别急,今天我就以一个从业十几年的执业律师身份,用大白话、接地气的方式,给你把“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这件事掰扯清楚,保证不绕弯子,不说术语堆砌,只讲你真正需要知道的干货。
很多人一听“70年产权”,就以为是房子归你70年,之后房子就没了,错!大错特错!
我们常说的“70年产权”,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年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房子本身是你买的,属于你的私有财产,只要你不拆不卖,它永远是你的,但你脚下的这块地,是国家的,你只是向国家“租”了70年使用权。
举个例子:你买了一栋别墅,房子是你盖的,砖瓦水泥都归你;但地是国家划出来的,你签了个70年的“长期租赁合同”,合同到期了,地要咋办?这才是关键。
答案是:不会轻易收回,也不会让你流落街头。
根据目前我国法律和政策导向,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是基本原则,也就是说,你不用主动去申请,也不用担心哪天早上醒来物业通知你“地到期了,请搬走”。
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明确说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看到没?“自动续期”四个字,直接打消了绝大多数人的恐慌,你家的房子不会因为产权到期就被收走。
但注意,这里留了个“尾巴”——“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换句话说,未来可能会涉及补一点钱,但具体怎么收、收多少,目前还没有全国统一的细则。
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我可以负责任地说:目前大概率是象征性收费,甚至可能免费。
为什么这么判断?来看几个现实信号:
我的预判是:未来住宅用地续期,极可能是按建筑面积象征性收费(比如几块钱一平米),或者干脆免收,毕竟你已经交过一次土地出让金了。
老王在杭州买了套房,2005年拿的房产证,土地使用年限到2075年,最近他儿子准备结婚,一家人翻出房产证一看:“哎哟,才剩40多年了!以后孙子住着会不会被赶出去?”
老王赶紧去街道咨询,工作人员也说不清,他又上网搜,越看越慌,差点想提前卖房。
后来他找到我们律所,我给他看了《民法典》条文,又查了自然资源部近年发布的政策解读,告诉他:“您这房子,70年到了照样住,国家不会收,就算要补钱,也是毛毛雨。”
老王这才松了口气,笑着说:“早知道就不自己吓自己了,一顿饭钱的事,犯得着焦虑十年吗?”
这个案子虽然小,但它代表了千千万万普通家庭的真实困惑,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它最终要解决的是人心的安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注:民法典出台后,住宅用地已不再要求“提前申请”,自动续期成为法定原则。
作为律师,我给大家几点实在建议:
说到底,国家不会让老百姓“辛辛苦苦还完贷,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法律的设计,从来都是为了守护普通人最基本的安居梦。
该住住,该传传承承,70年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的起点。
—— END ——
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房子还能住吗?别慌,律师带你搞懂续命真相,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中国人买房,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这房有70年产权。”听起来挺踏实,可一琢磨——70年后呢?房子是不...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