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伤致轻伤,对方会怎么判?我该怎么办?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朋友,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生活中,难免遇到一些磕磕碰碰,可如果上升到动手打人,甚至造成了“轻伤”,那性质就不一样了,很多人可能会问,“轻伤”到底是个啥标准?把人打成轻伤,对方会坐牢吗...
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但要是真遇上点糟心事,比如被人打伤了,经鉴定是轻伤,结果对方倒打一耙,或者干脆死不承认,说不是他干的,这可咋整?难道就这么算了?当然不行!咱们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种时候,最关键的是什么?证据!证据!还是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对方不承认,没关系,咱们用证据说话,让事实替咱们“喊冤”。
哪些证据能帮上忙呢?您琢磨琢磨这些:
收集到这些证据之后,就算对方咬紧牙关不承认,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也会根据这些证据来综合判断,还原事实真相。咱们要做的就是积极配合调查,把能提供的证据都交上去。
以案说法:
给您说个真实的小例子,就叫它“老王的遭遇”吧,老王和邻居小李因为停车位吵了起来,越吵越凶,小李一时冲动推了老王一把,老王没站稳摔在地上,胳膊肘磕在花坛沿上,当时就破了一大块皮,疼得钻心,老王气得不行,说要报警,小李还嘴硬:“谁看见我推你了?你自己不小心摔的,想讹我啊?”
老王也不含糊,当即就打了110,警察来了之后,老王忍着疼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小李还是那套说辞:“我没推,他自己摔的!” 警察先让老王去医院看病,然后对周围进行了走访,巧了,隔壁单元的张大妈正好在阳台晾衣服,把全过程都看见了,警察给张大妈做了笔录,张大妈还说:“小李那孩子就是脾气急,明明就是他推的老王。” 小区门口的监控也拍到了小李和老王在停车位争执,以及小李伸手推搡老王的画面。
后来,老王的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有张大妈的证人证言,加上监控录像这个“铁证”,小李虽然还是嘴硬不承认,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他的辩解苍白无力,小李因故意伤害罪(轻伤)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还得赔偿老王的医药费和误工费,你看,就算他不承认,证据链完整了,一样可以定罪。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更有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就包括造成轻伤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这条就告诉我们,即使他嘴巴硬,一句话不说(零口供),只要其他证据足够确实、充分,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一样可以认定他的罪行。
律师总结:
所以啊,遇到轻伤对方不承认的情况,您记住这几点:
如果您真遇到了这种情况,觉得自己处理起来没把握,也可以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帮您分析案情,指导您收集证据,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别慌,别被对方的“不承认”吓倒,用证据说话,法律会给您撑腰!
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但要是真遇上点糟心事,比如被人打伤了,经鉴定是轻伤,结果对方倒打一耙,或者干脆死不承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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