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都判了,工资还是拿不到?拖欠工资法院不强制执行到底咋回事?律师给你捋捋
辛辛苦苦干活,工资却被老板一拖再拖,好不容易打赢了官司,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本以为能松口气,结果左等右等,法院那边却没什么动静,工资还是迟迟拿不到手,这时候,你是不是心里特别急,甚至会冒出一个念头:“难道法院也不管用了?为什么我的案子法院不强制执行呢?”
别急,这种心情特别能理解,毕竟血汗钱谁不心疼?但“法院不强制执行”这个说法,其实可能存在一些误解,或者说,这里面有很多你可能不知道的法律程序和实际情况,咱就用大白话,好好聊聊这个事儿。
“法院不强制执行”,可能是你误会了第一步!
咱们得明确一点: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不是自动启动的!很多朋友以为,只要官司打赢了,法院就会主动上门帮你把钱要回来,但实际上,从拿到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法院真正开始“动手”执行,中间还差了关键一步——“申请强制执行”!
这就好比你点了外卖,商家做好了(判决生效),但你得自己点“确认收货”或者外卖小哥才会送过来(申请执行),你要是一直不申请,法院那边可能都不知道你已经“下单成功”了,自然也就不会主动“送货上门”。
第一步,你得先看看自己有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这个期限是多久呢?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可别错过了这个时间,不然可就麻烦了!
申请执行了,法院也受理了,为啥还是没动静?
好,如果你已经顺利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也立案了,给了《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那为啥工资还是没到账呢?这就涉及到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拦路虎”了。
“老赖”真的没钱,或者财产不好找——“执行不能”这是最常见,也是最让人头疼的情况,法院不是万能的,它能做的是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冻结、扣押、拍卖,但如果经过法院的“四查”(查银行存款、查房产、查车辆、查有价证券),发现这个老板或者公司真的是“一穷二白”,名下啥值钱的东西都没有,也没有其他收入来源,那就算法院想帮你,也可能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叫做“执行不能”,这可不是法院“不执行”,而是确实“执行不了”。
“老赖”玩起了“躲猫猫”,或者把财产偷偷转移了有些老板心眼儿多,知道要赔钱,就提前把财产转移到别人名下,或者干脆玩失踪,让法院找不到人,也找不到财产,这时候,法院的执行工作就会陷入僵局,虽然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老赖”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但要找到隐匿的财产,往往需要更多的线索和时间。
判决本身有问题,或者出现了需要暂缓执行的情况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但也不是没有,被执行人对判决结果不服,正在申请再审,并且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法院可能会裁定暂缓执行,或者,案件本身出现了一些新的证据或情况,导致执行程序需要暂时中止。
你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准确或者不及时法院的执行法官手里通常不止一个案子,工作量很大,虽然他们会依职权去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但如果你自己能提供一些更具体、更有效的财产线索(比如对方偷偷藏钱的银行卡号、名下偷偷买的车或房、甚至是他在哪偷偷打工挣钱),那执行的效率肯定会大大提高。如果你啥线索都提供不了,全靠法院“大海捞针”,那速度肯定慢。
那遇到这些情况,咱们劳动者该咋办呢?
别灰心!办法总比困难多。
- 如果是“执行不能”: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但“终本”不代表案子就彻底黄了,它只是暂时告一段落,只要你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了新的财产线索,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这个权利是一直有效的。
- 如果是“老赖”转移财产或躲猫猫:你要做的就是尽可能搜集他转移财产的证据,或者他的藏身之处、收入来源,然后第一时间提供给执行法官,法院可以根据这些线索,采取搜查、拘留,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积极配合法院,多沟通:主动联系你的执行法官,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问问需要你做些什么,保持耐心,也给法官一些时间。
- 借助其他力量:比如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或者自己咨询专业的律师,看看有没有更好的维权途径。
建议参考:
- 及时申请是前提:判决书生效后,赶紧去法院立案庭申请强制执行,别拖过了期限。
- 线索提供是关键:发动你的亲朋好友,一起留意被执行人的财产和行踪,有啥线索赶紧告诉执行法官。
- 了解程序不盲目:多问问法官,了解执行到哪一步了,遇到了什么困难,做到心中有数,别因为一时没结果就觉得法院不作为。
- “终本”之后不放弃:“终本”不是终点,发现新线索就去恢复执行。
- 对付“老赖”要狠心:如果对方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果断要求法院采取惩戒措施,甚至追究刑责。
相关法条(摘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涉及债务人(被执行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影响债权人(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行为,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小编总结:
“拖欠工资法院不强制执行”这种说法,很多时候是对执行程序的不了解,法院不是“不执行”,而是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现实困难,咱们劳动者在维权路上,既要懂法,也要有耐心和毅力。
记住几个关键点:及时申请执行、积极提供线索、理解执行难度、“终本”之后不放弃,如果自己搞不定,别硬扛,找专业的律师咨询,或者向相关部门求助,用法律武器坚决捍卫自己的血汗钱!只要咱们有理有据,坚持不懈,大部分情况下,工资还是有希望拿回来的,加油!
法院都判了,工资还是拿不到?拖欠工资法院不强制执行到底咋回事?律师给你捋捋,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