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动放弃社保,是双赢还是双输?
咱们今天聊一个很多企业和员工都关心的话题——员工不想交社保,公司也顺水推舟同意了,这事儿到底靠谱吗?你可能听过这样的说法:“社保扣太多,到手工资太少”“公司能省一笔,员工多拿一点,双方都开心”,听起来...
大家好,我是张律师,从业法律领域十几年了,经常遇到一些企业主和员工咨询社保问题,今天咱们就来聊聊一个挺常见的现象:有些企业为了省事或省钱,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是直接补点现金,听起来好像员工多拿了钱,企业也省了麻烦,但这事儿真那么简单吗?咱们用口语化的方式,掰开揉碎说说背后的法律门道。
什么是“不交社保补现金”?简单说,就是企业本该依法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保费用,但他们不这么干,而是每月多给员工发几百块现金,当作“补偿”,乍一看,员工到手工资多了,企业也省了社保支出,似乎是“两全其美”,可实际上,这完全是违法的“小聪明”,社保不是企业可交可不交的福利,而是国家强制规定的法定义务,它就像一层安全网,万一员工生病、失业或退休,能有个保障,企业用现金代替社保,等于拆了这张网,短期看是“省钱”,长期却可能引发大麻烦。
为什么企业会这么做?无非是觉得社保缴费比例高,增加了用工成本,尤其是一些中小微企业,现金流紧张,就想钻空子,但法律上,这属于逃避社保责任的行为,员工方面,有些人可能觉得现金更实在,尤其年轻人身体好,觉得社保用不上,还不如多拿点钱花,可问题是,社保是长远投资——比如医疗保险,万一哪天生病住院,没社保可能自付几万块;养老金更是退休后的“饭碗”,企业补的那点现金,往往远不够覆盖这些风险,更糟的是,一旦被查出,企业面临罚款、补缴甚至诉讼,员工也可能因为“自愿”接受而吃哑巴亏。
从我经手的案例看,这种做法的风险极高,它破坏了劳动关系的基础信任,也容易引发劳资纠纷,咱们结合一个真实案例,具体聊聊后果。
去年,我代理过一个小案子:小李在一家初创公司做销售,公司老板跟他商量,说“交社保太麻烦,每月多给你500块现金,你自个儿处理吧”,小李刚开始觉得挺划算,工资多了,也没多想,结果干了两年,小李突发阑尾炎住院,手术费花了近两万元,他去找公司报销,公司却推说“已经补了现金,社保没交,不关我们事”,小李这才傻眼——如果正常交社保,医保能报大部分费用,现在全得自己掏,后来小李起诉到劳动仲裁,仲裁裁定公司违法,要求补缴社保并赔偿医疗费,公司不仅赔了钱,还被社保部门罚了款,名声也受损,这个案子说明,现金补偿根本替代不了社保的保障功能,员工看似“赚了”,实则“亏大了”。
从法律角度看,这事儿板上钉钉是违法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第五十八条明确说:“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也就是说,交社保是企业的强制义务,不是可协商的“选项”,第十条、二十三条等条文还强调,社保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任何协议放弃或现金替代都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否则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简单说,法律不认可“现金补社保”这种操作,它就像无根之木,一碰就倒。
朋友们,“不交社保补现金”绝不是捷径,而是埋雷,省下的那点钱,可能换来巨额罚款和信誉损失;对员工而言,现金补偿看似诱人,却牺牲了长远保障,作为律师,我建议大家:企业主别图省事,老老实实交社保,这才是合规经营的正道;员工也要清醒,遇到这种“优惠”,多问个为什么——必要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咨询专业律师,法律是保护每个人的盾牌,别因小失大,如果你们有类似困惑,欢迎找我聊聊,咱们一起避坑前行!
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到大家,下期再见!
企业不交社保补现金,是双赢还是双输?,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大家好,我是张律师,从业法律领域十几年了,经常遇到一些企业主和员工咨询社保问题,今天咱们就来聊聊一个挺常见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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