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社保补现金,这笔划算账真的划算吗?

普法百科33秒前1

老张最近遇到件“好事”。
新公司老板拍拍他肩膀说:“咱签个协议,每月不交社保,直接多补你2000块现金,你到手更多,我省事,双赢!”
老张心里拨起了算盘:社保扣完每月少拿好几千,现在直接拿现金,岂不是美滋滋?

但这笔看似“双赢”的买卖,背后藏着的可能是双输的雷。

不交社保补现金,这笔划算账真的划算吗?


补现金协议:看似“馅饼”,实是“陷阱”

对员工来说,短期多拿钱固然诱人,但长期来看,损失的是五大保障: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 养老金:退休后拿什么吃饭?
  • 医保:生场大病谁报销?
  • 工伤险:上班期间出事谁兜底?
  • 失业生育险:突发变故谁支援?

更现实的是——买房、落户、子女上学,哪样不和社保缴费年限挂钩?你拿了现金,却可能输掉未来生活的入场券。

对企业来说,省了小钱,却埋了大雷。
一旦员工反悔仲裁,企业不仅要补缴社保,还可能被罚滞纳金,甚至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协议本身违法,签了也是无效的,相当于给自己埋了颗定时炸弹。


以案说法:小聪明吃大亏

2022年,上海某科技公司与员工小王签了《放弃社保补现金协议》,半年后小王离职,反手一个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公司拿出协议辩称:“白纸黑字自愿签的!”
仲裁委一句话怼回去:“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协议无效!”

结果:公司不仅全额补缴社保,还额外支付滞纳金和赔偿金,最后倒贴好几万。
小王虽然短期多拿了钱,但看病全是自费,后来一场阑尾炎手术刷爆信用卡,悔不当初。


法条链接:法律早就堵死了这条路

  1. 《社会保险法》第58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强制参保,没有“协商放弃”这一说

  2. 劳动合同法》第26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
    补现金协议?签了也是废纸

  3. 《劳动合同法》第38条、46条
    单位未依法缴社保,员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你省的钱,最后可能加倍赔出去


律师总结:有些协议,签不得

职场不是菜市场,社保不是讨价还价的商品。
法律底线,从来不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就能突破的

对企业说句实在话:
省社保成本?合法方式多的是(如优化薪酬结构、合理用工模式),何必赌上违法风险?

对员工说句真心话:
眼前多拿两千块,不如长期有保障。真正“划算”的协议,永远在法律框架之内

如果你正在面临这样的“诱惑”,
法律的保护,远比现金更可靠


文末提示:本文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职场权益保护,从依法参保开始。

不交社保补现金,这笔划算账真的划算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分享举报
公司委托书怎么写?关键细节不注意,小心惹上大麻烦!
« 上一篇2分钟前
×
19
2025 09

不交社保补现金,这笔划算账真的划算吗?

老张最近遇到件“好事”。 新公司老板拍拍他肩膀说:“咱签个协议,每月不交社保,直接多补你2000块现金,你到...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