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我炒了他,最后工资还被扣了?

普法百科1分钟前1

大伙儿好,我是你们的朋友,一名处理过不少劳动纠纷的律师,今天咱们聊个特让人气愤的事儿:老板拖欠工资,员工被逼得没办法,只能辞职,结果呢?最后那点血汗钱还要被七扣八扣!这叫什么事儿啊?简直是把人往绝路上逼!

我常说,劳动者挣点钱不容易,起早贪黑,风吹日晒,图的就是那份安稳的收入,养家糊口,改善生活,可偏偏有些老板,揣着明白装糊涂,就是拖着工资不给,你去要吧,他今天说明天,明天说后天,要么就干脆玩消失,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员工心里那个急啊,房租要交,贷款要还,孩子奶粉钱不能等!

老板欠薪,我炒了他,最后工资还被扣了?

这时候,很多员工就会选择“被迫离职”。注意啊,这可不是咱们主动不想干了,是老板不给钱,把咱们“逼”走的!有些员工可能会想,行,我走,那你把欠我的工资结了总没问题吧?嘿,你猜怎么着?有些黑心老板,这时候还要再踩你一脚——离职可以,工资嘛,这儿扣点,那儿罚点,最后到手没几个子儿,甚至干脆说“你是主动离职,没有工资”!听到这话,谁能不火冒三丈?

我必须明确告诉大家:这种情况下,员工不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还能拿到一笔经济补偿金!这可不是空穴来风,法律明明白白保护咱们劳动者的权益。

老板拖欠工资,员工是可以“被迫离职”的!这在法律上叫“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解除劳动合同”,不是你没理,是老板先违法了!

被迫离职不是没补偿!正因为是老板有错在先,咱们被迫走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干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给半个月工资,这个工资标准是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离职时克扣工资?这更是错上加错!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离职,只要你付出了劳动,公司就必须把工资结清,一分都不能少!什么“离职扣押金”、“离职扣培训费”(除非公司真的为你花了专项培训费用且约定了服务期,你没到服务期就走了),大多都是不合法的借口!

您记住了,遇到这种事,咱不是没地方说理去!关键是要把证据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跟老板要工资的聊天记录、被迫离职的通知书(最好书面,用快递寄给公司,保留好凭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等,这些都是咱们维权的“弹药”。

核心思想就是:

  1. 老板欠薪,员工有权“炒”老板鱿鱼(被迫离职)。
  2. 被迫离职,员工有权要回所有拖欠工资。
  3. 被迫离职,员工还能向老板要经济补偿金。
  4. 老板以任何不正当理由克扣离职员工工资,都是违法的,必须全额支付。

建议参考:

如果你正面临或者曾经遭遇过类似的情况,我给你几点具体建议:

  1. 冷静收集证据:这是最重要的一步!把所有能证明你在公司工作、公司拖欠你工资、你曾提出异议以及你被迫离职的证据都妥善保管好。
  2. 不要怕“撕破脸”:有些员工觉得不好意思,或者怕老板报复,但你想想,他都好意思欠你工资、扣你工资了,你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维权的?
  3. 优先协商:可以先尝试和公司协商解决,毕竟协商成本低、速度快,把法律规定摆出来,告诉老板他的行为是违法的,争取和平解决。
  4. 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协商不成,别犹豫,赶紧去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是免费的,流程也相对简便,仲裁时效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别错过了时间。
  5. 咨询专业人士:如果觉得自己搞不定,或者公司态度强硬,可以找专业的劳动法律师咨询,让他们帮你分析案情,代理仲裁或诉讼。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自治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说到底,咱们出来打工,是凭本事吃饭,凭劳动挣钱,拖欠工资和克扣工资的行为,不仅寒了员工的心,更是触碰了法律的红线。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勇敢地站出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血汗钱,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法律是咱们最坚实的后盾!别让那些不良老板觉得员工好欺负,咱们要用知识和勇气,拿回属于自己的一切!劳动权益不容侵犯,咱们要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

老板欠薪,我炒了他,最后工资还被扣了?,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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