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我不干了,工资和补偿能要回来吗?

普法百科3秒前1

唉,说起这拖欠工资的事儿,真是能把人逼疯!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发薪日那点盼头,结果老板一拖再拖,问了还装聋作哑,或者找各种理由搪塞,这种时候,心里那个憋屈、无奈,真是没法说,很多朋友可能就想着,算了,惹不起躲得起,辞职走人算了,但等等,因为老板拖欠工资而“被迫离职”,可不是拍拍屁股走了就完事儿的!咱们劳动者有权利要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甚至可能拿到一笔经济补偿金!

你得明白啥叫“被迫离职”,简单说,就是不是你自己想走,是公司的行为把你逼得没办法继续干下去了,其中最常见的一条就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也就是咱们说的欠工资,这种情况下,你不仅可以堂堂正正地走,还能理直气壮地跟公司要钱!

那具体能要回啥呢?

  1. 欠你的工资,一分都不能少!这是天经地义的,你付出了劳动,就该拿到报酬,不管欠了多久,哪怕是最后一个月干了半个月,那半个月的工资也得给你算清楚。
  2. 关键来了:经济补偿金!这可不是小数目,很多人都不知道还有这个!因为公司拖欠工资导致你被迫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是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的!这个补偿金怎么算呢?一般是每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哦。

那这钱怎么要回来呢?第一步:收集证据,这是王道!啥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证明公司发了多少工资,什么时候发的)、考勤记录、工牌、跟老板或HR催工资的聊天记录(微信、短信、邮件都行)、公司出具的任何关于欠薪的证明或承诺……一切能证明你在这家公司上班、以及公司欠你多少钱工资的东西,都赶紧搜罗起来,越多越好,越详细越好!

第二步:正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说明理由!注意了,不是口头说“我不干了”就完事,你得书面通知(最好是通过快递寄过去,保留好快递底单,或者发邮件到公司官方邮箱,自己留好备份),明确写清楚:“因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拖欠X年X月至X年X月工资共计XXXX元),本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现通知公司解除双方劳动合同。”这个理由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到你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第三步:跟公司协商。拿着你的证据,去找公司负责人谈谈,要求他们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有时候公司可能就是一时资金周转不开,或者想耍赖,但看到你准备充分,也可能就协商解决了,如果能协商成功,最好签个书面协议,把钱怎么给、什么时候给写清楚。

第四步:协商不成,就去“告状”!

  •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这是比较快的途径,你可以带着证据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们会出面调查和调解。
  •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投诉没用,或者公司还是不给钱,那就得走劳动仲裁了,准备好仲裁申请书(网上有模板,或者去仲裁委要)、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的工商信息(网上能查到)以及你收集到的所有证据材料,去公司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一般是免费的,仲裁结果出来后,如果公司还不执行,你还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记住几个关键点:

  • 别自己主动写“辞职报告”说个人原因离职!那样你就啥补偿都拿不到了!
  • 时效!劳动仲裁的时效一般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你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所以别拖太久,越拖越麻烦。
  • 保持冷静,理性维权。被欠薪肯定生气,但咱得用合法的方式把钱要回来,别冲动行事。

建议参考:

  1. 尽早行动:发现公司欠薪苗头不对,就要开始有意识地收集证据,不要等到彻底撕破脸了才想起。
  2. 咨询专业人士:如果觉得自己搞不定,或者公司比较狡猾,建议尽早咨询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或者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他们能给你更具体的指导。
  3. 抱团取暖:如果不止你一个人被欠薪,可以联合其他同事一起维权,人多力量大,证据也更容易收集。
  4. 保留好所有书面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给相关部门的最好用复印件,自己留原件。

相关法条(敲黑板,看这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自治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小编总结:被老板拖欠工资,确实是件糟心事,但咱劳动者也不能白白受委屈。因为欠工资“被迫离职”,咱不仅能要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还能依法拿到一笔经济补偿金!关键在于保留好证据,并用正确的姿势“辞职”(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并说明欠薪理由),先协商,协商不成,果断拿起法律武器,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路上可能会有点麻烦,但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坚持下去!祝你顺利拿回属于自己的钱!

老板欠薪,我不干了,工资和补偿能要回来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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