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强制执行了还是没钱,难道就只能认栽?

普法百科5天前11

原创文章内容:

“唉,律师,我那案子法院都判了,也申请强制执行了,可到头来还是一句‘没钱’,这可咋办啊?我这辛辛苦苦的血汗钱,难道就真的打了水漂?”

拖欠工资,强制执行了还是没钱,难道就只能认栽?

每次听到当事人这么说,我这心里也跟着沉甸甸的,咱们出来打工,图个啥?不就图个辛辛苦苦干活,到月能按时拿到工钱,养活一家老小嘛,可偏偏就有那么些老板,揣着明白装糊涂,工资一拖再拖,逼得咱们不得不走上维权路,好不容易打赢了官司,拿到了判决书,以为终于能看到曙光了,结果到了强制执行这一步,对方还是那句“没钱”,这简直是给咱们本就受伤的心又撒了一把盐。

“强制执行也没钱”,这恐怕是很多劳动者在讨薪路上最不愿意见到,却又可能不得不面对的“终极难题”。这时候,很多人都会感到绝望,觉得这钱肯定是要不回来了,甚至开始怀疑法律是不是不管用了。

您先别灰心,也别绝望,我就来给您好好掰扯掰扯,遇到这种情况,咱们到底该怎么办?是不是真的就一点希望都没有了?

咱们得明白,“强制执行没钱”,这里面的“没钱”可能有几种不同的情况。

一种是,对方真的是山穷水尽,公司倒闭了,老板个人也没啥财产,属于“确实没钱”,这种情况确实棘手,但也不是完全没办法。

另一种是,对方是“装穷”,把财产偷偷转移了,或者藏起来了,让法院查不到,这种就是“有钱不还”,性质就恶劣多了。

法院在执行的时候,一般会怎么做呢?

  1. 法院会主动去查。承办法官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也就是欠你钱的老板或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信息,这是法院的职责。

  2. 如果查到有财产,那自然好说,直接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然后把钱给你。这是最理想的状态。

  3. 但如果查不到呢?这就是咱们说的“没钱”的情况了,这时候,法院通常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

“终本”这两个字听起来挺吓人,好像案子就这么了结了,钱彻底没指望了。但我要告诉您,“终本”不等于“终结”,更不等于“钱要不回来了”!这一点非常重要,您可千万记好了!

“终本”只是因为目前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暂时把这个案子先放一放,但您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权利还在,这个案子的债权债务关系也还在。

那“终本”之后,咱们该怎么办呢?总不能干等着吧?

当然不能!咱们自己得主动出击!

  • 第一,您自己要时刻留意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毕竟您可能比法院更了解对方的情况,您听说对方最近买了新车、换了大房子,或者偷偷开了新公司,甚至发现他在哪个银行有工资卡、有存款,这些都可以及时告诉法院。只要您能提供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就可以恢复执行程序,继续帮您追钱!自己的钱,自己要上点心,多留意,多打听。

  • 第二,法院也不是完全不管了。被执行人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老赖”名单,一旦上了这个名单,他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住星级酒店,不能买房买车,子女不能上高收费私立学校,甚至会影响他的征信,贷款、办信用卡都不行,这对很多人来说,压力还是很大的。

  • 第三,还可以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这和“老赖”名单类似,都是为了给被执行人施加压力,让他想办法还钱。

  • 第四,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而公司没财产,但股东有问题呢?比如股东出资没到位、抽逃出资,或者公司是“一人公司”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同了,那咱们还可以尝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让股东来承担责任,这个稍微复杂一点,需要具体分析,但这是一条可能的路。

  • 第五,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甚至转移财产,那他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可是刑事犯罪,是要坐牢的!这个举证要求比较高,但也是一种强有力的威慑手段。

所以您看,即便是强制执行遇到了“没钱”的困境,咱们也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关键在于您不能放弃,要积极行动起来,和法院保持沟通,主动提供线索。

讨薪之路确实漫长又艰辛,会让人感到疲惫和无助,但请您相信,法律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您付出的血汗,理应得到回报。只要咱们坚持下去,方法得当,总有希望把属于自己的钱拿回来。


建议参考:

  1. 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需要您提供一些信息或配合调查,务必积极响应。
  2. 主动查找财产线索:这是“终本”后能否恢复执行的关键,动用您自己的人脉和信息渠道,留意被执行人的动向和财产情况。
    • 被执行人是否有新的工作单位,其工资收入可以被执行一部分。
    • 被执行人是否有到期的债权,别人欠他的钱,您也可以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是否有隐匿的财产,如偷偷存的现金、贵重物品等。
  3. 关注“终本”后的救济途径:了解“终本”的法律含义,知道自己在“终本”后仍有恢复执行的权利。
  4. 定期向法院反馈:即使没有找到明确的财产线索,也可以定期和执行法官联系,询问案件进展,表达自己追讨欠款的决心。
  5. 保持耐心和信心:执行难是一个普遍问题,但只要不放弃,就有希望。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原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注:“终本”并不属于上述法定的“终结执行”情形,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规定的一种特殊程序。)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规定》所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小编总结:

说到底,“拖欠工资强制执行也没钱”确实是个让人头疼的事儿,但它绝不是死胡同,咱们劳动者辛辛苦苦挣来的每一分钱都来之不易,面对这种情况,千万别轻易放弃!

“终本”不是终点,而是“待机”,只要咱们手里攥着生效的法律文书,只要对方还欠着咱们的钱,咱们就要有追下去的决心,多关注、多打听、多和法院沟通,一有线索就立刻行动。

钱不是大风刮来的,那是咱们血汗换来的!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咱们得支棱起来!希望今天的分享能给正在经历这种困境的朋友们一点帮助和希望,如果您有具体的案子,还是建议咨询专业的执行律师,他们能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给出更具针对性的方案,祝您早日拿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拖欠工资,强制执行了还是没钱,难道就只能认栽?,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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